男子陈耀成及郑伟成,在去年元朗“反水货客”行动中因藏有辣椒素喷剂被捕,昨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判“公众地方藏有攻击性武器”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入狱六个月及九个月。
有关案件,表面看来性质并不严重,但实际上,案中两名被告同属激进极端暴力组织的成员,且均涉及“占中”期间被破获的一宗藏有大量炸药的“大案”,案件已排期明年二月在高等法院开审,性质十分严重。
与蚝涌案有关的所谓“全国独立党”去年曾在网上声称,香港是“可独立国家”,该党成立的宗旨就是要“争取香港独立”,而且“要用最少资源做到最大效果”。去年六月警方根据线报捣破西贡蚝涌旧“亚视”厂房“火药库”,当堂起出大量炸药及可以制造炸弹的材料。其后包括陈耀成及郑伟成在内的十名男女被捕,去年六月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
有关西贡蚝涌“亚视”旧厂房“火药库”案件,由于已进入司法程序,依法不能置喙;但是,就所谓“全国独立党”以及其他“港独”组织,他们的激进言行及暴力倾向对港人社会造成的威胁和危害性,却绝不能低估及等闲视之。
眼前,一个必须正视的严峻事实是:“港独”和暴力已经扯上了千丝万缕的、不可分割的关系;有“港独”就会有暴力、有暴力就会有危险,这是几乎已经可以百分之百肯定的。
为什么说有“港独”就会有暴力,甚至两者之间已经画上等号呢?这是有事实作为依据的。
事实是,所谓“港独”也者,本身既无历史、文化、法理依据,现实上更加绝对不可行,“横看竖看”都是死路一条,不会有半点出路。而提出“港独”谬论者,大多为激进青年,他们对国家民族和香港本土的历史、文化都缺乏认知,在身份认同上感觉模糊,加上一些个人发展际遇未如理想,极端、激进的所谓“港独”主张就成了他们的“乌托邦”和“兴奋剂”,以为只要够“勇猛”,就可以吸引更多年轻人加入和达到目的。他们在理论上无法“自圆其说”,唯一可以吸引公众目光的,就只有暴力。
所以说,“港独”已经等同暴力,绝非过甚其词,自“占中”以来出现的大大小小暴力冲击事件已可作见证,少数极端激进“港独”分子的严重暴力倾向,包括制造炸药和炸弹,传统民主派政党固然“避之则吉”,就是连一些“本土”组织也“顶唔顺”而要与之划清界线“割席”。
事实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日前来港视察时就“港独”问题提出的几个基本观点,包括“港独”违反基本法、损害港人利益,以及“港独”成不了事,“港独”是祸不是福,港人已经“心中有数”等,都应该成为当前港人社会面对“港独”祸害的根本态度和认识。法庭昨日判两名藏有攻击性武器的激进暴力分子入狱,是符合法治精神和港人社会根本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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