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近期多个新激进政党提出“公投自决”后,昨日传统反对派政团的中青一代联署发表所谓《香港前途决议文》宣言,提倡港人透过“民主授权和有约束力的机制,自行决定2047年后的香港政治地位”。宣言妄求修改基本法,保障“香港自治”,以“自决决定香港政治地位”。这种论调,是打着基本法旗号反基本法,企图另起炉灶搞“完全自治”,与“港独”势力鼓吹的“公投自决”并无区别,都是精心包装的“港独”思维。
宣言提出四点主张,其中最要害的是,有关“自治”和“自决”的论述。第一点主张,虽然承认基本法体现了香港的自治地位,却主张“修改基本法当中不合理的条文”,以充分确立和保障香港的自治地位;第二点主张则称,2047年后香港的政治地位,必须“经由香港人民透过有充分民主授权、以及有约束力的机制,自行决定”。有关的主张貌似尊重基本法,尊重“一国两制”,实质上完全阉割了基本法和“一国两制”,企图篡改基本法,借助依法无据的“自决”,达到“实质港独”的政治目的。
按照基本法,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中央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循序渐进推进香港的民主政制发展,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明确香港落实普选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这就是中央依法保障香港在“一国两制”之下实行高度自治的最好证明。可惜,反对派奢求违宪违法的“真普选”,否决了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决定的普选方案,剥夺了港人的普选权。如今宣言反咬一口,指“人大8·31决定”压碎了“中港良性互动的愿望”,中央“控制香港自治空间”,因此要修改基本法,以保障香港的自治地位。这分明是无视“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规定,试图另搞一套,口头肯定基本法维护高度自治,行动上破坏基本法,为“完全自治”寻找方便之门。
至于宣言说,港人可通过国际人权公约所保障的“人民自决权”,“由香港人民自由决定香港的政治地位”,更是瞒天过海的误导谎言。国际公约有关民族自决的规定,只适用于谋求独立的殖民地。自古以来,香港就是中国的领土,中国政府早于1972年第27届联合国大会成功将香港从殖民地名单中删去。香港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部分,从来都不是一个独立民族,根本不存在民族自决的问题。中国宪法、香港基本法都规定,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就算是1984年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也有明确阐述,香港主权属于中国。因此,香港不存在2047年“二次制宪”的问题。基本法规定的“50年不变”的内涵,是指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绝对无关香港作为中国一个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地位。基本法无一处提及或含有论述“自决”的条文,宣扬“内部自决”决定香港“二次前途”,完全是误导港人。
宣言集合不少传统反对派的中青代,以个人名义参与联署。宣言有关“自决”的主张,与近期出现的激进组织所鼓吹的“自决公投”如出一辙。这一政治现象,反映传统反对派不敢明目张胆撑“港独”,但又想攫取激进选民的选票,尤其是一班等候上位的中青代,迫不及待抛出“自治、自决”宣言,讨好激进选民。对这种政治动向,政府有必要保持高度警惕,就基本法、香港宪制地位的大是大非问题,及时作出权威的表述,让港人明白任何形式、各种名目的“港独”都是违宪违法的、是香保持港繁荣稳定的最大敌人。
(本文为文汇报社评)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晨读香江》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