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学修
原定于本周三恢复版权修订条例草案的二读审议,由于当日反对派多次要求点算人数,最终因法定人数不足而流会。审议须延迟到下周三,由于反对派议员事先张扬要不断“拉布”阻挠有关工作,届时是否能顺利进行仍是未知之数。此举严重浪费资源,延续“政治化”祸港恶习。会外激进人士更通过发动舆论攻势,危言耸听,教唆市民尤其是网民反对经过多次咨询和修订,合情、合理的版权修订草案,将修订草案与本港的创意、创新、言论自由等正面意义对立起来,煽动民众情绪。修订草案本是为维护本港创意产业发展,在激进言论的攻击下被恶意扭曲,对社会整体发展有害无益。
对此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表示,草案讨论至今,所取得的成果得来不易。特区政府希望按照既定程序审议《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并对流会感到可惜。特区政府会再向市民充分解释草案的内容,释除草案可能存在的误解。草案审议议程遭到“变相拉布”无理阻挠,面临重重困难。这无论是对于立会的有效运作,还是行政与立法关系上,都具破坏性而非建设性。在经济上,创意产业也未能得到及时更新的法律保障,这将削弱本港的竞争力,拖慢社会整体的发展步伐。
激进派危言耸听别有用心
除了立法会内激进议员的“另类拉布”,以政治手段粗暴阻挠草案二读,当晚立会外更有示威者在流会后聚集,推撞铁马,又制造垃圾桶爆炸案。此类激进暴力行为,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与法治。如果说立会内的“拉布”是滥用职权的“政治暴力”,那么激进人士在立会外的示威纵火,则是实实在在的违法暴力行动。反对人士不仅处处与政府唱对台戏,阻挠施政。更一再以所谓的“言论自由”、“创意”、“创新”等“听上去很美”的藉口行乱港之实,完全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
事实上激进人士早早在网上散播谣言,危言耸听,且一再呼吁网民包围立法会,称要用尽方法阻碍草案二读顺利进行。激进政党更将草案包装成“网络23条”,以视像化信息抹黑政府修订版权条例的原意,恐吓港人立法后会“政府诬告市民”、“沦为政治打压工具”、“消灭港人”等,将条例草案包装成为政府控制港人的“恶法”。反对草案通过的“键盘战线”组织其中一位发言人更表示:“任何的限制都不能赞成,社会对政府并不信任,网友很难不担心被用作政治打压”。而原意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合理平衡各方利益的版权条例草案,在激进言论的造谣和抹黑下,早已被“僭建”得面目全非,由保护创意变成摧毁创意。
促创意产业发展完善制度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都市,保障商家及不同持份者的利益是必要之举。这也是港区不断强化优势,打造不可替代的竞争力的制度基础。政府过去花费了近十年的时间讨论有关条例,才取得现今的平衡方案。既维护港区整体利益,让投资者、版权拥有者无后顾之忧地在港投资、创作;同时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的正常运作不受拖累。为维护网民利益,除了现时的六十多项版权豁免,同时新增了六项明文豁免:戏仿、讽刺、营造滑稽、模仿、评论时事和引用的“二次创作”等,均明确免除行为的民事及刑事责任。总体上说,该草案是在尊重法治和合约精神的情况下,维护各方团体正当利益,同时给予民众充分言论自由、合理平衡的方案。
激进人士所谴责的“扼杀创意”和“自由”等说法,缺乏事实理据。所谓的自由,并非指毫无限制地侵害投资者和创意人士的利益。而法律的制定,更是为了促使社会整体顺畅运作,确保各行各业各司其职,行之有效。这需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平衡各方利益。个人的自由也需通过必要的约束来获得保障。自由并不是毫无节制,无视法律条文。激进人士处处拿“自由”说事,所作所为却是诉诸暴力,一味搞破坏消耗社会能量,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目前的版权修订条例草案,是政府经过大量的咨询讨论达成的,是最佳的平衡方案。香港现时的版权法例已远远落后于其经济发展的程度,尽早讨论并更新条例是社会发展迫切之举,是港创意创新产业取得飞跃的制度基础。社会各界应理性看待该条例草案的工作,保持客观公正。切勿因部分激进人士和网民的恶意误导,“一叶障目,不见森林”,一再错失宝贵的发展机会。而立会内建制派人士更应发挥核心作用,团结一致完成草案审议工作。不要一再纵容少数激进议员滥用职权和议事规则,处处阻挠有利议案的顺利进行。毕竟发展才是硬道理,任何人、任何团体都不能以任何藉口阻碍本港整体发展,无论这个藉口被包装得多么光鲜亮丽。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中华出入口商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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