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社评:“长毛”制造流会 违责应予追究

  立法会昨日开会讨论将《防止贿赂条例》的适用范围扩大至特首,会上,“长毛”梁国雄不断提出“点人数”要求,令会议四度中断,最终因在座人数不足半数而宣告流会。

  立会流会,意味什么?意味着立法会的议事功能和效率大大被降低,意味着纳税人的公帑被任意浪费,意味着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处处受掣肘,更意味着全港市民的整体利益不断被伤害……一言蔽之,流会就是一项极不负责任的滥权行为。

  在西方议会文化中,“拉布”、流会都是部分议员用于表达意见的一种手段;但是,在特区立法会,“拉布”、流会已经变质为一种只有破坏而毫无建树的敌对性行为,目的只是为了破坏会议进行,以及向不同党派议员进行挑衅和报复,如此为“拉布”而“拉布”,为流会而流会,是毫无意义和令人不能容忍的。

  就以昨日的流会而言,讨论将特首纳入《防止贿赂条例》规管范围之内,本是一项严肃和重大的议题,自会议于上午九时许开始以来,“长毛”梁国雄竟先后四次提出要求点人数,会议一再中断;而就在出席会议的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刚站起来准备就有关议题提出政府观点时,“长毛”再次要求点人数,结果在席议员只有三十四人,不足半数,代主席梁君彦只得宣布中止会议。而从九时开会到十一时流会的两个小时中,先后四次点人数,每次响铃十五分钟,共计一小时,会议的一半时间就这样白白浪费了,且以流会告终。

  事实是,昨日的流会,原因并不在议案本身,“长毛”一伙对把特首纳入防贪条例是赞成唯恐不及、并无异议的,他们之所以要破坏会议的进行,只是由于本年度立法会多个主要委员会的“主席位”都由建制派所囊括,令到他们的“拉布”恶行不能够为所欲为。

  就如眼前的财务委员会会议,讨论“创新及科技局”拨款申请,黄毓民、“长毛”等人提出了逾千项修订“拉布”,但主席陈健波依法行使职权,实行“剪布”,将逾千项修订大幅削减合并,务求拨款申请在本周内通过,如此“拉布四人帮”恨得“牙痒痒”,黄毓民当日暴力“扫枱”之馀就已经扬言要立会“永无宁日”,“长毛”昨日遂使出不断要求点人数的“阴招”,令到会议流会。

  正是“树欲静而风不息”,特首梁振英在政改铩羽之后已提出要将施政重点转移到经济、民生工作上来,呼吁各方停止政治争拗,行政立法关系回复正轨。但是,“长毛”一伙不但不予理会,反而变本加厉,令到立会运作已几陷于半瘫痪状态。

  眼前,区议会选举在即,立会明年亦告换届选举,反对派议员由于否决政改剥夺了市民的普选权利,支持违法“占中”亦不得人心,他们自知在选民心目中已名誉扫地、“光环”不保;眼前唯一仍可以让他们“也文也武”的地方就只剩下一个立法会,因此完全可以估计,在这最后一年任期中,反对派大闹立法会的闹剧必然会不断上演,“拉布”、流会等恶行必会越演越烈。

  对此,特区政府和建制派议员必须进一步作出情势评估和应对准备,不能任由反对派瘫痪立会、瘫痪施政,包括必要时可以考虑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制裁,因为基本法规定审议及通过法律和议案是议员的职责,不依法履行职责就是失职、就可以追究和惩处。

        本文为大公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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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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