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主席梁智鸿医生,昨日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商业电台及任何人,包括教职员和学生,以任何方式披露校委会会议的保密内容。
另一方面,香港记者协会、“壹传媒”工会等七家新闻团体,指港大校委会此举压制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及剥夺公众知情权,要港大撤回“禁制令”申请,否则将会提出诉讼。
有关事件,至此一波三折,不仅涉及港大有关人事任命,更已发展成为一宗涉及泄密与偷录行为,以及新闻自由与公众知情权等复杂问题的案件,事态发展既直接关系到大学利益,更关系到社会整体公义与利益,谁是谁非、孰真孰假,确有分清楚的必要。
事实是,港大所谓“副校风波”延续至今,一直打着维护大学自主与学术自由幌子的“校友关注组”及“公民党”等人,不断向校委会施压,胁迫必须任命陈文敏,更为学生会会长冯敬恩的泄密行为撑腰打气,最终导致出现偷录会议内容并拿到商业电台“曝光”的严重事态,追源祸始,纵容泄密歪风的“校友关注组”责无可恕,港大百年学府“明德格物”的校训与尊严,大学师生必须重信守诺的道德品格要求,已被他们破坏得体无完肤。
事件在社会上也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一些院校学生会“东施效颦”,也提出了反对特首出任大学校监以及对校董、校委的任命权,令到整个高等教育界都人心浮动、不得安宁。
在这种情形下,港大校委会保密会议的内容竟被偷录,并拿到电台去播出,校委发言相继曝光,作为校委会主席的梁智鸿,除了向法庭申请“禁制令”外,又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可以保障大学自主和校委的言论自由不再被侵犯?
至于说,申请“禁制令”会妨碍新闻自由,那除非新闻自由就是等同于可以任意侵犯别人的言论自由,否则,尊重会议保密协议、保障校委发言自由,绝对不会妨碍新闻自由,“记协”不要把新闻自由说成是“违法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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