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鲁力
由特区政府制订的2017年特首普选办法方案日前公布,标志着2017年特首普选工作在港正式揭开帷幕。方案六月中旬提交立法会审议时如获得通过,全港五百万选民将可以在2017年一人一票选特首,实现最大的公民权利和香港政制民主化的历史性飞跃。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一直是中央、特区政府和广大香港市民的共同愿望,希望方案能够得到全社会,包括立法会议员的支持,让普选成为事实。
政改方案合宪合法真普选
日前公布的特首普选办法方案,可以说在三个方面值得给予高度肯定和赞赏,这就是:一合宪合法、二合情合理、三切实可行,是一份充分荟萃了坚定原则性和灵活协作性的智慧结晶,堪称是“一国两制”下的“港式佳作”。政改方案正式公布后,民建联、工联会、经民联、新民党、自由党等41名立法会议员发表联署声明,表示支持行政长官普选方案。声明指出,行政长官普选方案符合基本法及8·31决定,以及香港实际情况,通过方案将有助解决长期政制争拗,符合香港长远发展需要和国家利益,呼吁立法会议员以主流民意为依归,投票支持方案;同时期望市民积极发声,促使立法会通过方案。
这个方案第一个重要之处,是合宪合法,即符合国家宪制规定、符合基本法有关条文、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8月31日作出的决定。这“三个符合”,是特区得以在2017年实现特首普选的唯一权力来源和法理基础。离开了这“三个符合”,港人就根本不可能有普选特首的一天。对特区政府公布行政长官普选方案,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表明,这是一个合法可行、理性务实的方案;发言人亦重申,真诚希望香港社会各界广泛凝聚共识,把握历史机遇,如期实现普选目标。
其次,正如香港社会各界人士指出,这个方案既符合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又尽量扩大民主成分,如相对宽松的十分一“入闸”门槛、设置推荐上限及“出闸”时采取逐一表决等,对每个参选人更加公平有利。其中,如“入闸”的问题。“泛民”人士一直不满与担心的,就是在提名委员会制度下不能参与特首选举,连“闸”也进不了。结果方案建议,只要取得120位提委推荐就可以“入闸”,而且推荐票上限为240人。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刘佩琼指出,这次入闸门槛明显降低,反映方案愿意让不同人士参与普选,即使参选人要获得过半数提委支持才能出闸,只要反对派获得提委认同,他们也可以出闸。
但是,公民党议员郭荣铿却辩称,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在讲辞31段,即一人一票后,已实现基本法45条“最终达至普选”规定,意味方案是“袋一世”。反对派“饭盒会”召集人梁家杰更是玩弄文字、混淆视听,声言接受方案是“政改尽头”。究竟是“袋住先”,还是“袋一世”?根据基本法第四十五条,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解释,现届政府不能代表下届政府作具体承诺,加上未来的政改方案须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况订定,故现届政府难以“白纸黑字”作出修改的具体承诺。
尊重民意才是体现真民主
在林郑月娥宣读声明后,公民党党魁梁家杰表明“泛民”议员必定会否决方案,20多名“泛民”随即离开会议厅,只余公民党汤家骅及社民连梁国雄留下。面对一排排空着,林郑多次重申会尽最大努力、诚意游说“泛民”支持政改方案,落实2017年普选特首,但认为“泛民”亦需向市民解释“为何关键时刻达到普选,而他们要否决方案”。激进反对派在“占领中环”和“雨伞革命”中的激怒大多数港人的拙劣表现,之前已经让他们非常担忧在未来的选举中会受到广大选民们的选票惩罚。但是,此次激进反对派宁愿再次违背绝大多数港人的意志,冒着在未来的选举中受到更重惩罚的危险“一意孤行”。如果真是以香港利益为理想追求目标,以香港社会为政治生存土壤,以香港民众为理性诉求对象,这些激进反对派当前的所作所为,真的可以说是“疯了”!
特首普选方案公布当日,工联会、港岛工商团体联盟及全港各区工商联分别到立法会大楼外请愿,表达他们对特区政府特首普选方案的支持。他们促请立法会议员根据大多数市民意愿,通过方案。工联会提出“政改向前走”及“2017我要投票选特首”两大诉求,并强调特首普选方案必须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的框架。不仅如此,多个民调显示,超过七成市民认为应通过政改。民意非常清晰,立法会议员必须尊重民意,投票支持。
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虽然个体诉求可以多元,也需要给予尊重,但是还是必须以大多数民众的意愿也就是主流民意为依归。也正因如此,香港的激进反对派其实不必整天为自己狂贴“民主”标签,他们最终是顺从绝大多数港人意愿让政改方案过关,还是将少数人的意志强加在多数人头上,阻止香港的民主政制向前发展,绝对可以作为“真假民主”的试金石。希望所有“泛民”议员都遵循民主精神,尊重民意通过方案,抓住这个让香港民主政制发展的历史机遇,让香港市民享有“一人一票”选举特首的民主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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