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昭:违法无普选检控非政治

 

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 

  文|关昭

  二○一五年法律年度昨日举行开启典礼。正如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在致词中指出,这不仅仅是一个仪式,更为法律界以至整个社会提供了一个反思法治的机会。

  袁司长在致词中就两大议题作出了清晰有力的阐述:一是法治与普选、二是违法与检控。

  两点阐述,对刚经历过“占中”风暴的港人社会来说,尤为重要。

  袁国强首先指出:任何政制发展,包括普选进程,均须建基于相关法律及宪制基础。法治要求所有政制发展必须符合宪制,而不是与宪制互相冲突。没有法治,政改或普选将犹如欠缺地基的楼房。因此,确实难以理解,怎可能有正当理据支持以违法手段争取普选,特别是该等违法行为会损害他人权利和破坏社会秩序。

  袁国强本人是律政司司长、资深大律师,同时又是特区政府“政改三人组”的成员,这一“结合”,已经很可以说明法治与普选的关系,普选是民主政制和政治,但首先必须是法律和法治。没有法治的普选、破坏和违反法治的普选,是不可能出现、也不可能会成功。

  而眼前,尽管反对派提出了一万个理由反对人大“八.三一决定”,说到底,实质始终是一个宪制和法律问题,他们表面讲民主实际反对的就是中央的宪制地位和权力、就是“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因此,法治和普选是一个钱币的两面,反对派企图抗衡中央是违宪、以“占中”作为手段则是违法,法理上完全站不住脚,结果也以大败收场。

  袁国强司长昨天把这一根本道理用简洁、准确的法律语言重新阐述了一遍,市民一定会更加明白。

  同样,袁司长昨天也就违法与检控的关系作出了具针对性的解释。他指出:被检控人士,特别是被检控涉及公众秩序活动罪行的人士,不时辩称他们是政治迫害的受害者。此等指控绝无根据,往往只是个别人士的“政治抽水”手段。律政司绝不会容许检控权成为政治工具,更遑论容忍检控工作变质为政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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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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