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肃贪杀鸡儆猴

  大公网12月24日讯(记者 胡家齐 梁康然)世纪贪污案涉及历来最高级官员许仕仁,行贿者又是本港三大富豪家族之一郭炳江。控方早前曾要求法庭以“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最高刑罚,入狱七年为量刑起点。纵使辩方在本周一为各被告提出多项求情理据要求减刑。但昨日法官麦机智量刑时表示,即使在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中,许仕仁曾成功“打大鳄”击退狙击港元的国际炒家,拥有如此功绩亦难以作出轻判。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法庭重判许仕仁有收杀鸡儆猴之效,以打击贪风滋长。

  法官麦机智昨日解释量刑要素时,形容本案各被告都属于有社会地位的人士,且全都年过花甲。他们过去奉公守法,从无犯案纪录,却在上周突然被收押,老来才受牢狱之苦,法官明白他们有多难受。不过,呈堂证据令法庭惊讶,法庭需要考虑公众利益,在刑期上反映本案严重性。

  许利用职权获优待

  法官麦机智表示,自廉署成立以来,政府和社会都一直努力建立“零贪污”环境。就连内地近年也积极肃贪。但首被告许仕仁长期出任高级官职,清楚明白何为利益冲突,也熟知相关公务员守则,反而是本案始作俑者,亦是受贿得益者。法官斥许仕仁,利用职权获得一般人无法得到的优待,例如获准无限延期还款的无抵押借贷等,又在庭上承认瞒税。

  法官指,许仕仁在本案中行为失职、违反诚信,各项“串谋藉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量刑起点定为六年,法庭有考虑到被告曾有成功“打大鳄”的功绩,但不足以大幅减刑轻判许仕仁。法官指,综合许仕仁各五项罪名后,判处八年三个月刑期,即使考虑他过去逾三十年贡献政府,又有“打大鳄”功绩,亦只能减刑九个月,正式刑期为七年半。

  郭迂回行贿拒认罪

  至于获多人撰写求情信的郭炳江,法官认同他是个低调施恩的真诚慈善家,过去的确透过信仰及善心来鼓舞社会,获得真正的良好声誉。不过他是案中主脑,审讯至今从无认罪。当年犯案时曾刻意以迂回方式,来行贿本港第二号的官员,企图获得政府优待,因此他的罪名量刑起点亦为六年,考虑他多年行善,减刑一年,正式刑期为五年。

  其馀被告陈鉅源、关雄生虽不是案中主脑,前者因对公司忠心而被利用,后者因是对朋友忠诚而被利用。法庭参阅两人呈上的求情信,相信两人都是品格良好,为人真诚友善,在社会上乐于助人,在商界备受尊重。但基于本案严重性,法庭只会酌情分别减刑九个月及六个月。陈鉅源判囚六年、关雄生判囚五年。

  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回应本案,称原本预计许仕仁会被判监八至九年,虽然最终法官最终判刑七年半,比他预计的刑期略短,但他认为判决公道,属于重刑。他解释,由于许仕仁没有认罪及主动归还贿款,两个求情减刑的原因都不存在。马恩国表示,许仕仁是前政务司司长,为公务员之首,管理所有公务员及局长,身居高职的他贪污对本港有很大影响,是次重判许仕仁可收杀鸡儆猴之效,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季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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