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学鸣:侮辱国旗无异于在侮辱自己

  文 | 龚学鸣

  “占中”发生后香港出现种种荒谬行为,有的学生公然作出侮辱国旗的行为,有的学校甚至将是否升旗交由“学生投票”决定。必须指出,作为中国人,在中国土地上升国旗,尊重国旗、尊重升旗仪式,这是一项再普通不过的基本要求,所体现的国家与民族的认同感,绝不容政客肆意踏践。事实上,如果侮辱国旗可以被接受,那么,学生到底是在争取什么?如果升旗仪式可以交由“学生投票”决定,那么学生又是否可以投票决定升哪一国旗、唱哪一国歌?

  自“占中”爆发至今,香港的法治与社会治安已遭受严重破坏,更为严重的是,受“占中”铺天盖地的文宣煽动之下,青少年遭受彻底洗脑,视违法为合法,公然破坏法治、破坏社会治安与秩序,甚至,穷尽一切语言去攻击污衊政治立场不同的人士,攻击任何他们所谓的“看不惯”的社会秩序。这是当前香港的病态现实,无需迴避更不用否认,然而,在乱象中更需要清晰的头脑与判断。身为教育工作者,应当明白学生心智未成熟,需要理性与善意的循循诱导,而不是无视问题所在,无视自己的责任,任其朝错误之路走下去。

  本月一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金紫荆广场在早上8时举行升旗仪式,但激进学生组织学民思潮却进入公众观礼区捣乱,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及发言人黎汶洛等约20名成员身穿黑衣,在国歌奏起时齐齐转身背向国旗,又以双手做出交叉手势,不时高叫口号表达所谓“公民提名”的诉求,会议道外的示威者亦趁机叫嚣。

  这种做法引起公众的强烈不满,例如,香港升旗队总会总监许振隆批评,冲击升旗礼的人士行为欠尊重,十分失礼。他认为,有关人士冲击升旗礼,也在冲击香港市民对是非黑白的判断,将违法“占中”合理化,企图令香港市民陷入迷惘。许振隆表示,世界各国都有国旗、国徽,并将升国旗仪式定为规范礼仪。升国旗可让一个国家的国民认识身份形成,思考国民应有的承担和责任。对于学民思潮成员在升旗礼进行时背向国旗,他直言全香港市民都看到这种行为有欠尊重,“正如你跟一个人打招呼,那个人却用背脊对着你,那是他失礼。”

  许振隆认为,冲击升旗礼的人士并非单单冲击典礼本身,同时在冲击香港市民对是非黑白的判断,“‘占中’,这件事情是犯法的、不对的,但有关人士说着说着,‘占中’却好像变成了没有问题,香港好像陷入迷惘之中,十分危险。”他以有中学学生集体罢课为例,表示现时本港出现一种“人多可以虾人少”的情况,违法行为也彷彿合理化。

  不仅如此,日前有媒体报道,“占中”发生后有中学由学生组成的政改关注组,发起在学校升旗礼时戴口罩、不看国旗、不唱国歌,或展示交叉手势表达不满,有学校乾脆主动取消升旗礼。学生有激进想法并不奇怪,但学校的校长、老师竟然同意激进手法,则无法不令人感到奇怪。事实上,“占中”发生后最终走到要取消升旗的是极其少数的学校。

  然而,位于新蒲岗的李求恩纪念中学原定十月八日举行升旗礼最终变成突然中止。该校校长赖炳华接受访问时表示,今年社会气氛“较复杂”,有校内教师对现在举行升旗礼感忧虑,也料到有学生或以背向国旗等方式表达立场。他反而认为今次是“一次好好的教育机会”,因此即场举行投票,“想不想继续进行升旗礼,就由民主决定”,学生可举手赞成、反对或弃权,校方并即场邀正反双方代表同学上台解释理据。最终贊成取消升旗礼的学生略多于反对者,亦有不少弃权票,赖表示校方尊重学生决定,即场结束活动。

  “想不想升旗礼,就由民主决定”,真是何其荒谬!这是一间中学,是一间受政府资助的中学,更是一间中文中学,竟然将是否升国旗的决定交由“学生投票决定”,环顾世界各国各地,又有哪一个地区的中学校长会作出如此荒谬的决定?

  第一,升旗仪式是义务,体现是对国家与民族的认同;第二,升旗涉及国家象征的礼仪,有众多严格要求,不是个人或某个机构能自行乱作定义;第三,学生无权决定是否升旗。学生年轻,有很多事物的认识仍待教导,对很多事情仍未能作出正确判断,例如选举权不下放到青少年,便是有见于年轻未有能力决定是非之故。道理已经很清楚。

  一如有评论所指出的:“升旗礼那么庄严的大事,竟然听由学生表决,还荒唐到鼓励他们公开辩论,虽然话说得好听,但实际上是在推卸责任,更是一种狡猾的‘政治投机’。试问,今天可以中止升旗,明天又可以见风使舵恢復升旗,当中又有何原则?一个人、一所学校如果没有最基本的责任感与道德要求,又能培养出怎样的‘社会栋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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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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