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王振民(右)强调,普选不能一步登天,呼吁各界务实看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公布的决定。旁为莫纪宏 /黄洋港摄
大公网8月29日讯 记者张媞报道: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昨日在港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周日公布对本港政改的决定,相信有关决定将留空间予本港社会继续讨论提名委员会等细节,他强调,普选不能一步登天,呼吁各界务实看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公布的决定。他亦重申,普选涉及社会经济资源的大调整,因此须考虑社会经济安全,照顾各界别,特别是工商界的利益。
王振民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研究员莫纪宏昨日应邀出席外国记者会举行的午餐会,与外国在港工作人士讨论《“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与本港的选举制度。王振民回应出席人士指,允许香港于2017年实现普选是中央政府的庄严承诺,但香港需时循序渐进地摸索“香港模式”(Hong Kong Style)的普选,以符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并且照顾国家的利益。
当被问及如何定义普选的内涵时,王振民表示,“一人一票,票票等值”,保障合资格选民的投票权,就是普选,以尊重人权。他说,并无国际组织界定普选的定义,每个国家都有权决定本国的选举制度和法律,他重申,相信未来仍有空间继续完善本港的普选制度,但必须踏出关键的第一步。莫纪宏则补充指,不在提名前便预计当选人,并且每位参选人都有平等权利争取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支持,已是无“不合理的限制”,符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5条规定。
莫纪宏:提委会防民主偏差
至于本港普选为何需保障工商界的利益,王振民回应指,经济问题是所有政治问题的本质,政制体制亦反映出经济架构。他进一步指出,普选令社会分配经歷大调整,因此须照顾每个阶层,尤其是商界的利益,因此基本法第45条要求提名委员会具广泛代表性,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往的决定,亦提出提名委员会须体现“均衡参与”的原则。
莫纪宏提醒,民主必须与法制相结合。他说,民主的理念对表达公共意志,决定公共政策确实有效,但民主亦有适用条件及可能存在的问题。他续说,以美国州的选举为例,当两位候选人取得同等票数时,民主便失去作用,此时须用法制手段进行补充,“我们肯定民主在表达意见方面的作用,但是民主作为一种理念,必须通过制度组织起来,用法制的手段弥补民主的缺陷。”他认为,提名委员会就是用法制手段防止民主价值在实践中出现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