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8月27日电 (记者文轩)对于反对派一再声称,唯有符合“国际标准”的普选才是所谓的“真普选”,行政长官梁振英昨明言批驳,指香港的普选必须根据基本法,而基本法中并无简单使用“国际标准”四字,“国际标准”一说“太虚”,无助于政改。他亦重申,中央真心诚意落实普选,普选是香港历史上的一个重大举措。
“国际标准”说法“太虚”
梁振英昨早出席行政会议之前主动会见传媒,谈及政改。他表示,基本法的咨询和起草在香港花了四年零八个月的时间,吸收了香港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就有关政治体制,包括人大选举的规定,相当具体,其中并没有简单用“国际标准”这四个字,“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无论是政治体制也好,谈到香港的经济、财政问题,或者香港与中央、内地的关系,都没有简单抽象说根据‘国际标准’来办事”。
梁振英又以选举及财政制度为例,表明基本法的不少重要规定亦不符合所谓的“国际标准”。他说,在香港的选举当中,香港永久居民中的“外国人”拥有投票权,而国际上所有其他社会都是把选举权交给拥有本国国籍的当地人民,这一点已是不符合“国际标准”。“如果说2017年的普选行政长官一定要符合‘国际标准’的话,是否我们把香港五百多万合资格选民当中的‘外国人’,持有外国国籍的人士,他们普选行政长官的权力,把它剥夺呢?”他反问道。
他续说,香港通过选举产生行政长官人选之后,还需中央任命,“这个做法亦在国际间绝对罕见”。
梁振英指出,特区政府作为一个地方政府,特首是通过基本法及中央的额外授权,拥有比国际间外国其他城市的首长更大的权力,故选出来之后需要中央任命,“这个亦是不符国际惯例,或者所谓‘国际标准’”。
在财政方面,梁振英指出,根据基本法,香港财政独立,香港作为全国六百多个城市当中,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一个城市,却无需向中央上缴任何财政,是中央给予香港的一个特殊照顾,在国际上亦是“独有的一例”;此外,香港和内地在一国之内,使用不同货币,且货币发行的制度也不同,此亦不符“国际标准”。
吁合法理性表达意见
梁振英直言,“国际标准”的说法“太虚”,强调“一切都要回归到基本法”,包括根据提名委员会提名,通过集体意志产生出行政长官的候选人等。
他重申,期望在人大常委作出决定之后,香港社会能够继续根据基本法和人大的有关决定,以平和、务实、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及建议,逐步走向2017普选行政长官这个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