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陈端洪表示,人大常委会有义务坚守提名委员会的唯一性和排他性 本报记者 何嘉骏摄
大公网8月24日电 (记者 龚学鸣)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就香港政改作决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端洪表示,相关决定不可能违反基本法,人大常委会有义务坚守提名委员会的唯一性和排他性,所谓“公民提名”没有任何的空间。他又认为香港行政长官普选制度的设立关键在于适合香港的实际情况,并非要去满足哪种所谓的“国际标准”。
针对人大常委会将会就香港政改作出何种框架性决定,陈端洪在港出席一个座谈会时指出,中央清楚了解香港的社情民意,基本法45条中规定特首候选人由提委会经民主程序产生;人大常委会不可能做出违背基本法的决定,故其有义务坚守提名委员会的唯一性和排他性。至于反对派一直声称基本法没有明文否定“公民提名”,陈端洪直言:“公提没有任何空间,提这种说法的人是对法律的理解有问题。”
过半数体现机构意志
至于对特首“爱国爱港”的要求;陈端洪说:“中国人爱国有问题?香港人爱港有问题?不爱国爱港,就像自己不爱自己,这是人格上有问题。特首作为香港人的代表,不可能不爱国爱港。”
有社会意见认为提委会的组成以及相关的民主程序是保证特首爱国爱港的“前门”;陈端洪认为,人大常委会有权硬性规定特首参选人需要取得过半数提委支持才能“出闸”。他认为,过半数的规定有利于体现提委会的机构意志,充分发挥提委会的集体作用;确保了出选的候选人是获得社会各方面广泛支持,有利于未来当选行政长官的有效施政。陈端洪又直言,人大常委会应以敢于担当的态度主动行使其法定职权:“对核心要素要一锤定音,有人已经声称要提前‘占中’,既然要实现普选,民主程序这一关总要闯过去的。当断即断,迟延决断并不能解决问题。”
按实际情况订选举制度
面对反对派一直声称香港的普选要参照所谓的“国际标准”;陈端洪强调,香港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设立适合自身发展的选举制度:“就算是有这个所谓的‘国际标准’,香港亦不是一定要去参照。现在普选不是要搞出口,要达到什么标准,关键就是合不合适香港社会自身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