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派中有青少年认为“保普选反佔中大联盟”签名行动中的“反暴力”口号,是“误导市民”,说“我们(“佔中”者)也是反暴力呀”。这种“理据”很可笑,幼稚之极,既不认识民主,也不明白人家反对“佔中”的真正社会含义。
“反暴力”只是你的自我标榜,不是说“任由警察抬走,我们怎样也不会反抗”就叫做“没使用暴力”,“佔”本身已是暴力,已属违法。“佔领中环”给香港金融中心形象强加无谓的负面元素,藉此要挟官方就范,就是百分百的暴力。一如“泛民主派”自我标榜“我们才有民主,别的派别‘就没有民主’”一样,霸道兼无逻辑。名字中听不中用,你说你是“民主派”,你就有民主了么?不见得。你去问任何一位市民,有谁不爱民主?因为,你根本是流于口号,要说误导,你早就在误导了。单是“有你讲无人讲”这一点,就已经全无民主了。
好应该切实学习何谓暴力、何谓民主。举个好简单的例子:有学生交论文,对老师说:“我这篇论文好好,我看了很多书才写成的,你应给我一百分!”老师单听这句话,不看而知,那篇所谓的“论文”肯定差到极点!
真正的民主,是不应该影响人家对选举的看法,以违法“佔中”破坏社会秩序,煽动人们支持你的。正确的做法,是多宣传自己的政治理念,把你所想要的生活模式广告全港市民,再从自己的党派拣选人才,参加正式的选举(并不是你自己随意定的无代表性的所谓“公投”),进入议会之后,便可以影响政府政策的制订,制衡行政。民主,是与选举分不开、与议会割不断的。
民主社会,议会的力量何其大,莫说这些青少年懵然不知,连香港最高学府里的大教授“佔中三人组”都不知,普通市民对民主的认识程度如何可见一斑。在这种情况下急速来“公民提名”,只要是香港正式公民就有一票选特首,特首候选人的真正优缺点都没有水平去弄清楚,只是虚荣一番:“特首我有份选出来”的简单化,往后的社会,焉有不乱之理?
- 繁体
- 相关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