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刘乃强
一直很关心闯军营案的判决,因为它将决定激进派支持者愿意“去到几尽”。最坏的可能性是招显聪被判无罪释放,现在判缓刑一年,是第二坏的可能性。事实上,即使监禁两星期,也只是勉强有点阻吓作用。
“香港人优先”三名成员被起诉,两人认罪,只有招显聪一人否认控罪。直觉认为,这是“香港人优先”的策略部署,让一个人冒?否认控罪判刑更重的风险,换取法官轻判甚至判无罪的一个可能性。如果冒险成功,则能大大鼓舞激进派的后续暴力行动。最后,法官判刑指考虑到招显聪只是想表达诉求,无意破坏设施,也没有反抗,判他监禁两星期,缓刑一年,“香港人优先”可算成功。相对于其馀两名被告各被判罚款二千元,招显聪还省了钱,缓刑不过留个案底。现在身上没有几个案底的,谁还能在激进派混?
案底这回事,以前在港英高压年代,是有力的紧箍咒。回归以后,特区政府软弱,加上反对派“意识形态产业”已经壮大,案底的阻吓能力大不如前。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做过一个“什么是‘佔领中环’”的简报,在网上可以找到,里面这样描述参与“佔中”犯法的后果:“上述条例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或影响移民、考取专业人士及公务员的资格,未必能竞选特首”。看招显聪的样子,不像能考取专业人士或公务员资格。如果他真要移民,只要跟美国等“民主国家”宣称自己案底是“政治迫害”,一切问题迎刃而解。某专业协会也曾经例外让因示威犯法留有案底人士拿取资格。总而言之,“意识形态产业”不会亏待从业员。
据报章报道,招曾在尖沙咀酒吧当酒保,在旺角支持林慧思粗口辱警的集会因涉嫌抢枪被捕,因此被辞退酒保职位,现在似乎是无业状态。他积极参与激进行动有没有报酬不得而知,但至少已经在民间电台混了一个节目主持,算是加入了反对派的“意识形态产业”,车马费总少不了。
像招显聪这样奇奇怪怪的人,反对派“意识形态产业”养了一大堆。以前有段时间流行“非政府组织”,最近成立的各式各样机构都不用这个标籤了,但他们的资金来源更加可疑。例如最近在“城市论坛”出现过的“本土新闻”,自称由“一群传媒志士创立”,“既非附属于政党,亦无财团或金主资助,现向公众筹募起动资金港币三十万元,用作首年营运资金。敬希各位踊跃贊助,即使小额贊助,也有助本土新闻自由及社会正义,突破传媒垄断”。
香港媒体数量如天上繁星,收费的又有,免费的又有,“本土新闻”竟然认为状态是“垄断”。原来存在的媒体大部分都亏本,“本土新闻”自然也不会例外,港币三十万元竟然可以运作一年,不一定是睁?眼睛说瞎话,更有可能是反对派“意识形态产业”养了很多闲人,可以免费或低薪担任“志士”。
要在反对派“意识形态产业”上位,留个案底是一个便捷的方法,适合没有一技之长的人,梁国雄虽然也读过一点书,却是这路线佼佼者。去年在裁判法院被裁定抗拒警员及袭警共3项罪名成立,判囚18周的陈白山。上周有暴民以“古代攻城”方式冲击立法会,用铁马一次又一次撞向防烟门直至撞烂,又用粗竹竿或铁尺撬开玻璃门,造成严重破坏,陈白山也有参与,而自称“陈白山”的网民在Facebook上教唆市民如何继续攻打立法会大楼。这个“陈白山”和去年被判囚的陈白山即使不是同一个人,起码也是他的“粉丝”。
被判囚的陈白山,原来更是“佔领中环”行动秘书处义工陈玉峰的胞弟。陈玉峰同时担任昨发表声明的智库组织“三十会”理事,也是见习律师,即专业人士。陈玉峰曾被控“协助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而被通缉,但后来律政司同意让陈签保守行为了事,不作起诉。陈氏姐弟的例子一方面说明挑战法律权威的倾向具有传染性,另一方面更显示犯法的流行程度,即使专业人士也不怕留案底。律政司当时放过陈玉峰,也是激进实力能这样嚣张的原因之一。
最近唯一有阻吓作用的稳定力量,是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在报章撰文,仔细说明“佔中”本质及对社会和参加者的影响。这平息了社会上一些人的幻想,更重要的是遏止其他高官“‘佔中’可能犯法”的乡愿表态,统一了建制一方的思想。
下一步的关键,就是今天(6月20日)暴民冲击立法会的攻防结果,考验立法会的新保安安排能否奏效。立法会被冲击除了是“佔中”预演之外,真正意义还在于“开放社会”的游戏规则被彻底改写。立法会主席曾钰成以前表示过立法会应尽量向市民开放,但面对冲击最后也只能无奈减少公众席旁听人士至10人和暂停接待所有访客。我们今天享受的文明,背后依赖?一套秩序和共识,这些都被打破以后,社会离野蛮也就不远了。当我们做什么都要防备暴力冲击,就不能再有效进行真诚的交流,社会共识也将更难凝聚。法官大人,你们是怎样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