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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称中港法制差别大难对接

  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兼港澳台司法事务办公室主任郃中林说,内地目前与香港之间在刑事领域方面,没有制度性安排,调查取证和普通民事案件裁判认可方面的问题亦未解决。

  他解释,是因为两地法制差别太大,大陆法和香港普通法的法律框架,在对接上有难度。

  另外,郃中林表示,《两岸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实施5年以来,在交流上有很大收穫,但不满意整体效率,认为两岸方面都有提升空间。

  郃中林解释,在联络机制上,两岸法律文件要通过不同窗口传达,例如台湾法院不能直接把文件交予大陆的地方法院,而要透过台湾司法部门做中转,大陆方面就要透过最高人民法院做中转。他认为,未来应尽可能多开通一些窗口,在案件非常集中的地方,直接传达文件。

  • 责任编辑:达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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