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被捕的人民力量主席袁弥明
大公网6月17日讯 记者陈达坚报道:人民力量主席袁弥明于上周五财委会会议后,以私家车堵塞立法会停车场通道,阻塞全部3个停车场出口,令多名立法会议员不能离开议事厅,涉嫌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昨日遭警方拘捕,后准以500元保释候查,下月14日返警署报到,案件交由港岛总区重案组跟进调查。
被迫“投案”辩词矛盾
袁弥明昨日上午在人力立法会议员陈志全等人陪同下,到湾仔军器厂街警察总部报到。她进入警察总部前向应邀採访的传媒表示,前日收到警方通知,要正式拘捕她,但警方到她及亲友家中寻人未果,而她不知为何“本来是协助调查但现在变成拘捕”。不过,明知警方前日已开始找她,袁弥明非但没有马上到警署报到,反而前晚在社交网站facebook专页贴文,广告天下自己会于昨晨9时到警署协助调查,而且要报案控告蒋丽芸涉嫌刑事恐吓和刑事毁坏其座驾。
被迫“投案”的袁弥明,昨日仍然强辩自己无辜,声称上周五晚并没有阻碍议员离开立法会。她先将责任推给立法会保安及执勤的警员“没有人说我的车妨碍其他人”,但又承认“其实他们有叫我驶开”。她又指议员黄定光恐吓她,但同时承认不知道黄定光当时在她车前做什么,指控内容前后矛盾、不知所谓。
袁弥明向警方报到后,随即因涉嫌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被正式拘捕,带往中区警署落口供。她获准以500元保释外出,下月14日需再到警署报到。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19条,任何人袭击、妨碍或骚扰议员前往或离开会议厅范围,一经定罪,可罚款1万元及监禁12个月。
上周五财委会会议后,一众建制派议员打算驾车离开立法会大楼之际,袁弥明所乘坐的车辆突然“切线插队”,堵塞在停车场出口,阻止议员正常出入。据可靠消息指出,闹事者一早已有计划,背后由反对派议员黄毓民暗中策划。袁弥明以议员陈志全职员身份,进出立法会。当外面有反对新界东北发展计划的示威者冲击立法会时,袁弥明座驾经过停车场闸口位,并假装“死火”,让外面“埋伏”的示威人群冲入停车场,进一步冲击立法会。
据了解,立法会停车场有3个出口,1个通往路面,另外2个“秘道”则通往特首办。当时袁弥明的车排在停车场出口首位,警员要求她把车驶前,以让出空位,打开通往特首办“秘道”的闸口,让建制派议员通过,却遭袁弥明拒绝。警方又要求她转乘的士离开,她亦拒绝。当时,民建联蒋丽芸上前与她理论,批评她“危险驾驶”,斥责她“扒头兼将车打横挡住停车场出口,无法无天!”
事后民建联何俊贤、蒋丽芸、经民联梁美芬、工联会麦美娟向警方报案,指袁弥明的行为,令多名议员滞留,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
警方表示,港岛总区重案组正跟进袁弥明涉嫌用车堵塞立法会停车场出口,阻碍议员离开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