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网5月18日讯(记者 龚学鸣)在多方权威意见指明“公民提名”、“政党提名”以及所谓的“三轨方案”不符合基本法后,特区政府“政改三人组”表明相关违法方案不会纳入下阶段的讨论。社会各界纷纷表示支持,认为当局的做法恰当,指出反对派若一再纠缠于违法的内容只是徒增争拗,对社会无益,呼吁各方能够回归到有建设的讨论中来。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王敏刚认为,随着第一阶段公众咨询过去,不少法律界权威以及组织都已经公开指出“公民提名”及“政党提名”不符合基本法,政府当局现在向社会讲明违法的内容不会被纳入下一阶段咨询是恰当的举措。王敏刚分析指出,当局及早讲明有关事宜,估计是希望下一阶段的咨询能够更加有效率地进行。他强调,香港作为法制社会,政改自然不能偏离现有的法律基础。王敏刚又劝喻反对派不要再纠缠于不符合基本法规定的方案,否则只是徒增争拗,期望各方能够促成理性的对话,集中讨论提名委员会的构成和提名的民主程序,共同推动香港政制向前迈进。
全国人大代表、工联会理事长吴秋北指出,反对派明知“三轨制”及“公民提名”在政治及法律层面都难以实行,“622投票”的3个方案均不能获得支持,坚持“佔中”实际上就是图以佔领瘫痪胁迫政府。他说:“任何方案都要有法理依据,并符合基本法框架。事实上,绝大部分市民都期待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但佔中是强人所难,最终或会捆绑反对派阻碍普选。”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刘佩琼批评反对派欲利用所谓“投票”坚持“公提”,这种“玩法”并无出路,“现时佔中已被极端反对派操控,并排除稍为温和方案,这是极不民主。事实上,政治光谱好阔,最重要是方案合法合宪。佔中是在为极端派製造平台。”刘佩琼指出,经过多月来政改咨询,社会已有足够时间认识基本法,“政改三人组”只是适时再次提醒港人,“三轨制”、“公提”、“党提”均不符合基本法。
全国人大代表、观塘区议会主席陈振彬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作为政府必须明确交代法律问题,普选必须按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办事,“经过多个月讨论,现时已经非常清楚:第一、‘公提’不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会决定;第二、‘公提’不获社会主流支持。”他并形容,佔中的“622投票”根本是“笑话”,“公提”只是一小撮人的取向,并不获主流认同。
全国政协委员、港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主席陈清霞对政改三人组是次清晰否定“公民提名、政党提名、三轨方案”表示认同。她指出,各方权威人士早已说明,上述方案偏离了基本法及人大常委会的规定。对于所谓的“622投票”,陈清霞认为香港作为对法律及制度有基本尊重的法治社会,不应用民意或政治手段进行违法的事,特别是表明违法的事不会因所谓“民意”而因此变成不违法。
全国政协委员容永祺表示,基本法起草时经过反覆讨论和咨询,最终决定由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委会作提名机构,基本法并清楚列明提委会是提名特首候选人的唯一途径,政改必须符合此法律框架,“公提”、“党提”违反基本法,自然不会出现在特区政府的第二阶段政改咨询中。他批评由“佔中”搞的“622投票”无认受性可言,他表示“这不是投票人数多少问题,而是违法事情就不应该做,根本就是不公正的。”
行政会议成员陈智思在报章撰文,他表示“佔中”早前选出3政改方案,过程被激进派骑劫,并将不喜欢的方案排除出去,留下较极端的建议,他认为事态发展有些弔诡,反对派表明反对任何方式“筛选”候选人,但结果讲一套、做一套。陈智思说,明白若年轻人不谈理想,世界将变得很可怕,但若未能抱持尊重不同意见的态度,变得不包容,甚至仇恨他人,那便同样可悲,无法客观辩论的话,讨论只会变得不可能,甚至是危险及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