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林郑月娥出席香港侨界社团联会昨日举办的政改咨询研讨会/林良坚摄
大公网4月11日讯(记者 张媞、冯瀚林)署理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出席一个政改座谈会时指出,必须根据基本法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如期落实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并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行政长官是政改咨询四个月来获得市民认同的三点意见。她亦进一步回应有关学者建议的“公民推荐”方案指,如果没有削弱或绕过提名委员会独一无二的提名权,则是表面上合法,但仍需研究是否符合基本法第45条的其他规定,强调任何合法方案,亦须满足政治考虑,并且可实际操作。林郑月娥亦澄清指,现时不会为任何一个方案护航。
香港侨界社团联会昨日举办政改咨询研讨会,邀请署理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与逾600位侨界社团联会的代表共同讨论本港的政制发展。林郑月娥致辞时表示,政改咨询展开4个月以来,共出席超过130场相关论坛,希望最终写出满足中央、特区政府与市民期待的报告,她亦呼吁各界把握咨询期馀下的三个星期,向特区政府提交意见。
约见学者了解“公民推荐”
林郑月娥总结至今三个比较突出,并获得市民认同的看法,包括市民普遍认同须根据基本法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如期落实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大部分市民亦认同应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行政长官,以确保其履行行政长官的宪制责任。她说,基本法的相关条文,已经体现对行政长官须爱国爱港的要求,强调中央信任的人士才能与中央合作,管治香港。她亦重申,行政长官责任重大,就职时需要宣誓拥护中央及特区,亦须代表中央处理对外事务。
林郑月娥亦再次回应由18位学者联署提出的包含“公民推荐”的方案指,基本法第45条规定,提名委员会是唯一拥有提名权的机构,因此就此标准判断,公民推荐“表面上”并没有绕过提名委员会。不过,她提醒指,基本法第45条亦有其他规定,包括广泛代表性与民主程序等,现时并不能判断“公民推荐”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已约见学者听取详细解释。林郑月娥强调,任何普选方案必须“完全合法”,并且同时满足政治考虑,即得到中央、立法会议员及市民的认可,亦须在操作上可行。
难保某人入闸
对于有与会者质疑反对派口中的“国际标准”为何,谭志源指出,所谓的国际标准是“口号式”的讲法。他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5条对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并不包括提名权)作出原则性的规定,而非具体的标准或方案。他又说,基本法规定最终达致由全港永久性居民“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并不限于“中国公民”,其普及而平等的程度较国际标准高。他直言,所谓一定要保证持某个政见人士必须入闸的提议,才是违反“国际标准”。他重申,提名权只在提名委员会,而近日愈来愈多比较符合基本法的建议,是主动将在法律上及政治上未必有共识的争议摒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