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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倡特首候选人 需获四界别固定票

  【记者文轩报道】论坛上有市民提及,特首候选人应在四大界别的每个界别都获得至少一定比例的支持,以增加未来特首的认受性。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认为这一建议符合《基本法》,亦有较强的理据。

  退休的钟先生提出,若要符合每个界别均衡参与的精神,那么每个界别至少要有20%的委员支持特首候选人,以增加特首的认受性。谭志源回应表示,如果以现在每个界别300人而言,20%也就是说要有60位委员的支持。他说,在过往的两次政改咨询中都有人提过类似的意见,其理由在于服务于700万人的特首,需要兼顾各个阶层的利益,亦是《基本法》政治体制设计的四原则之一,“同时得到工商金融界、专业界、劳工基层、政界的支持,令我们更有信心未来的特首不会侧埋一边,不会只侧重于工商界,也不会只侧重于基层”。

  不过,谭志源表示,这一方案亦有不少反对意见。反对者主要认为这种做法可能令门槛相应提高,令人更加难以争取成为正式候选人;亦有反对意见认为这样可能令四个界别内某一个界别或者每一个界别都有一定的否决权,“譬如某一些候选人的背景令其完全不能取得基层的票,变成在第三界别很难出线,变成不是一个共同提名,变成是分别否决。”总体而言,谭志源认为,香港政治体制崇尚兼听、多元,故这一方案符合《基本法》设计的原则,同时也有较强的理据,而在咨询的过往三个月并没有收到太多的相关意见。

  • 责任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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