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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志源指普选不按基本法是“无根之木”

  【记者冯瀚林报道】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昨日在元朗区议会重申,2017普选必须依法落实,而不同方案的共同法律基础就是《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解释,所以要按照法律基础进行政改。同时,香港人亦要尊重《基本法》的规定,否则普选就是“无根之木”。元朗区议会亦大比数通过动议,支持普选行政长官在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前提下进行。

  谭志源昨日出席元朗区议会,简介咨询文件,并聆听议员意见。谭志源重申,必须按照《基本法》推动落实2017普选行政长官,指出如果脱离了法律基础,就是“无根之木”。他指出,美国和中国体制不同,因为美国是联邦制,权力从下而上,而中国是单一制国家,权力由中央授予地方,所以《基本法》以授权方式制订。“有授权就有得做,无授权就无得做。”所以提名权只是授予提委会,没有授予给其他人。任何建议脱离提委会的提名权,是不符合《基本法》第45条,也不符合《基本法》授权法的本质。

  元朗区会支持依法推动政改

  对于有人提议修改《基本法》,谭志源强调不可行,指出即使有好的原因,修改也需数年时间,而且修改程序复杂。他续说,若要如期落实2017普选,那就要按照现有的法律框架进行。

  元朗区议会昨日以32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动议,支持在符合《基本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相关决定的前提下,理性务实讨论,凝聚共识,如期于2017年全面落实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并反对一切暴力及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另外,民建联元朗支部于会前向谭志源递交意见书,支持政府依法推动政改,落实2017普选行政长官。

  • 责任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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