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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普联违民意强抛“三轨制” 图迫反对派撑极端方案

身为执业大律师的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立法会议员廖长江认为,真普联提出的所谓“三轨方案”并不符合《基本法》。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华总商会副会长袁武表示,普选须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进行,提名委员会的提名权不能被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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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真普联推出“三轨制”方案不但脱离《基本法》框架,其捆绑式做法更是“绑架”反对派内部的温和声音大公报记者黄洋港摄

  反对派就普选行政长官方案陷入内讧,民主党前日声称“公民提名”并非必要,但“真普联”昨日正式提出“三轨制”方案时,扬言“公民提名”、“政党提名”及“提名委员会”是“缺一不可”。香港社会各界批评,真普联的“三轨制”方案不但脱离《基本法》框架,阻挠各界理性讨论,其捆绑式做法更是“绑架”反对派内部的温和声音,无助各方达成共识,违背广大香港市民的普选意愿。本报记者 吴维思

  全国政协常委陈永棋强调,政改必须依法办事,《基本法》清楚规定,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权属于提名委员会,他批评真普联“乱开价”,“公民提名”、“政党提名”明显违反《基本法》,并不可取。

  各界批徒增政改难度

  行政会议成员、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表示,政改要获得通过,必须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质疑真普选坚持“三轨制”缺一不可,中央会否接受。她指出,政改本身已难通过,担心真普联叫价高,其捆绑式做法亦无助各界达成共识,无法让真普联成员有空间表达意见,只会增加政改通过的难度,违反广大市民的意愿。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立法会议员吴亮星直言真普联炮製出的方案与《基本法》的规定相差甚远。他不讳言:“真普联的做法霸道,其实就是迫?成员硬食,要他们必须贊成这个极端的方案,不让大家有自由讨论的空间。在自己内部都用这种霸道威胁的手法去凝聚共识,谈何凝聚全港的共识?”

  身为执业大律师的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立法会议员廖长江认为,真普联提出的所谓“三轨方案”并不符合《基本法》。他指出,有关方案会削弱提名委员会的权力,令提名委员会变成“橡皮图章”。他又质疑方案的可行性,直言:“香港未有《政党法》,到底怎样去定义政党和政党提名?这些问题都是未能得到解决的。”

  方案削弱提委会权力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健表示,政治是妥协的艺术,反对派在政改上必须务实,尊重《基本法》和中央的意见,如果一味站在道德高地,寸步不让,完全无商讨的诚意,最终只会令政改原地踏步。他更担心,真普联坚持“三轨制”缺一不可,会绑架反对派内部的温和声音,无助各方达成共识,“连民主党都被夹上战车,很可惜”。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梁志祥表示,“三轨制”对未来达至普选有危机,尤其是政党提名,因为现时政党未曾成熟,又没有政党法,而市民普遍未曾听闻,加上真普联叫价过高,他质疑能否达成共识。梁志祥强调,捆绑式的“三轨制”是不利于政改咨询,因为无必要设下条件。

  应该回到务实轨道上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亦指出,真普联的叫价比以往更高,更偏离《基本法》大框架。她认为有关的举动令社会意见更分歧,政改推行的难度亦随之增加,呼吁有关人士如真心希望香港落实普选,应该回到务实的轨道上。

  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华总商会副会长袁武表示,普选须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进行,提名委员会的提名权不能被削弱。对于真普联声称将方案交由“佔领中环”行动公投,袁武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不应知法犯法来破坏法治,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担心一旦“佔中”失控,将损害香港经济和民生。

  漫天开价非理性做法

  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吴康民指出,反对派提出“三轨制”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批评他们漫天开价的做法,不是要平心静气、理性讨论政改,“只是想搞局,将水搅浑”。

  曾任《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黄保欣表示,政改只能根据香港的小宪法《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来讨论,他强调,只有在这两大框架下,政改咨询才会有结果。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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