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朱晋科报道】民建联中常委、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今日向政府及民建联提出个人政改方案,包括建议提名委员会新增300名“超级投票人”,由全港选民以抽样方法产生,以扩大提委会民意基础,并容许最多3人“入闸”成为候选人,无论是提名抑或当选,候选人都要获“过半数”支持,增加特首认受性。
陈曼琪早前与记者茶叙时表示,纯粹是以个人名义提出政改方案,方案亦属“自助餐式”,即包含多种不同的建议,希望抛砖引玉,集思广益,推动政改讨论。陈曼琪强调,政改必须符合《基本法》,因《基本法》是保障香港资本主义制度及繁荣稳定的“定心丸”,“不能只要求国家严守《基本法》,但自己又偏离《基本法》”,并批评反对派提出的公民提名,违反《基本法》,若极坏先例一开,将有损“一国两制”。
在提名委员会组成方面,陈曼琪认为应维持四大界别,并提出两个方案:一、在第四界别中新增第39个分组,从全港选民中以抽样或抽签方法拣选“香港市民代表”300人,称之为“超级投票人”,令提委会增加至1500人;二、提委会维持1200人,但扩大第一及第三界别的选民基础,保持团体票,新增个人票,例如在保险界、地产界及建造界、旅游界及航运交通界,业界的“持牌人士”可以投票。
至于“超级投票人”的安排会否倾斜政界,打破四大界别的均衡?或者为何不干脆加入所有民选区议员?陈曼琪认为,“超级投票人”由香港市民组成,是香港社会的缩影,与区议员隶属政界有所不同,认为“香港市民的功能是中性,不代表政界,不影响均衡参与”。
陈曼琪又建议,每名参选人须有150名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报名参选时须连同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的宣誓一起递交,以示爱国爱港。万一有人口不对心发假誓,陈曼琪认为,提名委员会和选民都懂得自行判断。
陈曼琪强调,特首的认受性极其重要,因此希望无论是提名抑或当选,候选人都要获“过半数”支持,她建议,每名提名委员会委员可选不多于3名参选人,过半数得票的最高得票参选人,成为正式候选人,人数不多于3人。普选时采取多数两轮投票制,即全港选民一人一票,最高票数的候选人,得票率须超过有效票数一半才可当选,否则首轮得票最少的候选人被淘汰,再第二轮一人一票。
陈曼琪指,反对派在立法会对普选特首有否决权,她呼吁反对派不要因为不能保证他们的人选能入闸而否决方案,剥夺港人一人一票选特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