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香港在线 > 香港政情 > 正文

热闻

  • 图片

各界:“公提”不符基本法 李飞已重申法律原则

负责政改咨询的专责小组的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昨日出席一个活动前,回应“公民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时强调,《基本法》始终是政改咨询的“大框架”与“大原则”,希望各界日后再提“公民提名”时,仔细讨论是否与《基本法》第45条的有关条文相冲突。

  大公网11月27日讯 记者龚学鸣报道:负责政改咨询的专责小组的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昨日出席一个活动前,回应“公民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时强调,《基本法》始终是政改咨询的“大框架”与“大原则”,希望各界日后再提“公民提名”时,仔细讨论是否与《基本法》第45条的有关条文相冲突。他亦重申,现阶段政改咨询尚未开始,即使展开咨询后,亦不会急着讨论具体方案。

  李飞已重申法律原则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黄定光认为,李飞的讲话其实已经很清晰地告诉社会所谓的“公民提名”并不符合基本法的相关规定,至于反对派仍然死捉字眼,声称“李飞亦没有直接否定‘公民提名’”,实际上只是他们不愿意承认,并藉此迷惑市民而已。另外,黄定光亦反对“双轨制”的方案,他说:“即使没有双轨制,提委会难道不会考虑民意?所以说市民推荐的机制,实际上是变相地取代提委会的权力。”

  全国政协委员简松年说,李飞今次重申政改法律原则,与今年3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的论述同样,都是提醒港人讨论政制发展时必须遵照法律原则,确保可以让爱国爱港人士出任特首。否则,一旦中央“守尾门”拒绝任命选举产生的特首,会令香港出现宪制危机。简松年希望在即将展开的政改咨询中,社会各界能依照法律框架,展开理性讨论。

  厂商会副会长吴永嘉表示,李飞的讲话清楚解释《基本法》中有关选举的条文,特别是强调《基本法》只将普选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权授予提名委员会,否定了“公民提名”的可能性。他认为,李飞表明了提名委员会的产生办法是参照现时选举委员会,社会可以在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四个界别之间的比重等方面去讨论。吴永嘉又说,李飞在政改咨询展开之前澄清有关观点,有助政改讨论,期望各界可以凝聚共识,在2017年落实普选。

  • 责任编辑:孟浩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