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11月23日讯(记者 吴维思)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昨日在政府内部座谈会发言时说,提名委员会应提名多少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是必须明确的问题,确保选举真正竞争,亦避免候选人过多。政府消息人士解释,特首候选人上限是下月政改咨询的重点之一,而根据2007年政改咨询,最多二至四名候选人是主流意见。
07年咨询多倡2至4人
对于李飞表明,提名委员会可参考现行选举委员会,由四个界别组成,包括工商金融界;专业界;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界及政界组成。政府消息人士指,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亦是政改咨询重点,过去特首选举的选举委员会委员人数,曾根据“循序渐进”原则倍增。有分析指,李飞在演讲中提到,推选委员会和选举委员会由工商界等四个界别、每个界别同等比例的成员组成,再提及提名委员会,则是讲到由四个界别组成,没有再提同等比例,这一问题在咨询时可以再讨论。
对于李飞昨日在港的两场演讲中均多次强调,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必须爱国爱港,不能与中央对抗,政府消息人士分析,李飞是表达中央的期望和现行法律的精神,并无提出新的法律规定,认为李飞的讲话,并无缩窄政改的讨论空间。据了解,李飞在午宴上被问及候选人是否可透过宣誓证明爱国爱港,李飞回应他态度开放。有分析指,李飞的讲话也表明,爱国爱港的要求已体现在现有的条文中,不需要透过新的法例来体现。
对于李飞谈及,提名委员会的行为必然深受选民投票取向影响,政府消息人士相信,李飞希望说明提名委员会不可能是“小圈子”,要照顾选民意向。政府消息人士亦认为,李飞有些说法比之前开放了,包括提及“符合香港法律规定资格的人士,都可以向提名委员会争取提名”,以往中央领导人罕有作这样具体说明。有分析指,根据这一讲法,凡符合资格的人士,都可以争取提名、争取选民支持和中央信任。
强调只可由提委会提名
此外,就各界持续争论的“公民提名”问题,据悉,李飞在礼宾府午宴答问环节,被问到“公民提名”是否可行,李飞强调《基本法》45条规定要由提名委员会提名,因此只可按?这个轨道进行,政府消息人士说,李飞对“公民提名”的回应已不言而喻。
至于下月政改咨询是否毋须再讨论“公民提名”,政府消息人士说,坊间就“公民提名”有不同方案,要看具体操作,他又特别提醒,李飞在讲话中引述有意见指,民主程序可分两个步骤,先由若干提名委员会委员提出候选人的推荐人选,然后在获推荐人选中以适当方式提名产生候选人。政界人士分析,这说法与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曾提出由提名委员会,“一人一票”选出最多五名候选人的方案,及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建议提名程序第一阶段可吸纳“公民提名”元素的说法类似。
李飞以法论法客观述理据
亦有分析指出,李飞今次就政改的两次演讲是“以法论法”,无设限制同规定,对未来的政改咨询不会有影响。李飞在姿态上亦很开放,不是由上压下,而是用客观事实陈述理据。在谈及香港的民主制度时,李飞形容这一制度是“全方位的、立体的”,有五个层面,但香港社会在讲民主时,通常把注意力放在第五个层面,将民主等于选举,再等于普选,但李飞认为,这五个层面是相互联繫、缺一不可的。
李飞亦以球场做比喻形容政改有一个法律边界,分析指,李飞的讲法并无加入新的框架和边界。总括而言,李飞的讲话有两大讯息:一是一定要在《基本法》基础上进行政改;二是有很大空间磋商。分析强调,这两件事必须一起进行,一起应用,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