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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剑:“港台四人帮”违五常犯十恶

  香港有旧的港版反中乱港“四人帮”,他们的恶行经揭露已罄竹难书,暂按下不表;不幸,今年又出现新版“港独”、“台独”互相勾结的港台“四人帮”(下称“港台四人帮”)。他们的苟合是以“台独”分子施明德为帮主教父,下有“占领中环”发起人之一朱耀明、“真普联”召集人郑宇硕和“支联会”头目李卓人。这四人从一开始就违五德、犯十恶背离法律、捣乱香港,叛逆国家而成一丘之貉。当然,施、朱、李、郑也是文过饰非、狗咬狗骨、互相诿过的自相矛盾,故应抽丝剥茧现其丑恶面目。

  引“台独”把“占中”变裂国

  五常者,汉董仲舒《贤良策一》曰:“夫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也”。

  港台四人帮不仁,是不爱香港人,他们要通过联手在香港“占中”,引入施明德在“美丽岛”“台独”事件中使用的暴力和流血。用戴耀廷引用“台湾朋友”的话来说是“香港为争取民主而坐牢流血的人实在太少了”。

  港台四人帮不义,是知法犯法。明知“占中”违法,却假以“公义”鼓动推行,而不顾哲人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所言:“政治学上的善就是正义,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法律是一种秩序,良好的秩序基于普遍遵守法律;法律是正义的体现”。

  港台四人帮失礼,失礼为了乱国。《荀子.修身》曰:“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对国家无礼,分裂国家领土主权完整,损害国家发展利益,则国不宁、民受害。勾引“台独”入港把“占中”变成裂国行为,是最大的失礼和叛逆,一定要谴责和反对。

  港台四人帮不智,是他们丧失理智。为一己之私和团伙之利而利欲熏心,不顾现实。施明德搞“台独”凡五十馀年,除了坐牢险死,今已垂垂老矣,两岸和平和追求统一,却已成为主流;朱、李、郑要通过“占中”夺权,把香港变成外部势力反华桥头堡;但中国的崛起和富强,连美国也围堵不住,四人要把香港从中国分离出去,岂非蚍蜉撼树作白日梦?

  港台四人帮失信,是撒谎骗人。朱、李、郑三人主动乞怜“台独”教父施明德,引“台独”势力来港,引起千夫所指,万人唾骂,陷入四面楚歌困境。于是朱耀明撒谎:他们是应“施明德基金会邀请”而赴台的;然而施明德马上在《明报》澄清说他自己“一直是被动”的;他曾提醒李卓人:“你们来看我这事实要是曝光,会有强烈的回应,要有心里准备”。而“占中”另一发起人陈健民更踢爆:“朱耀明想知道红衫军和平抗争经验,故主动邀请施明德会面”。至此,朱、李、郑主动向“台独”分子结伙引入“台独”搞“港独”岂容狡辩!所区别是:“台独”显性,今已式微;“港独”隐性,暗中推行。

  对隐性“港独”要高度警觉

  港台四人帮犯十恶,按《隋书.刑法志》所指:十恶一曰谋反、二曰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这四人除了对父母是否不孝我们不知外,九恶全俱,不容抵赖。

  “台独”和“港独”是分裂国家行为,是谋反、大逆和恶逆行为。施明德在台湾因搞分裂,被判无期徒刑,若非蒋经国开放“党禁”终止“戡乱”,他早死在狱中,朱耀明、李卓人、郑宇硕岂可不引以为戒?“占中”为瘫痪中环作为金融中心地位,害港人不能存取资金、不能买卖股票赚钱、不能商贸发展、不能上班搵食、不能开拓进取,是大不敬、大不睦的恶行。而“真普联”鼓吹“公民提名”普选,既违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的宪制规定,又妄图通过“公民提名”撕裂社会和族群,是不义、不睦和煽起内乱大恶行,必须揭露。

  施明德、朱耀明、李卓人、郑宇硕在外部势力鼓励下组成新的“港台四人帮”,目的既为了乱港,更为了裂国。他们的策略是“台独”显,“港独”隐。隐性“港独”通过阳性“争取普选”、“公民提名”、“搞垮政府”来推行。这种新形势、新特点、新手法不能不引起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及香港人人的高度警觉。

  • 责任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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