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今日发表题为“坚决维护特首的宪制地位和管治威信”一文,全文如下:反对派恶意和随意损害行政长官的宪制地位和管治威信,针对的不仅仅是梁振英一个人,而是针对基本法,针对整个问责班子和公务员体系,针对坚定不移支持梁振英的中央政府,针对中央对香港实行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根本宗旨,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因此,不仅公务员体系,社会各界别各阶层都应坚决维护行政长官的宪制地位和管治威信,以维护特区政府有效施政、社会安定和谐、经济繁荣发展和市民根本福祉。
立法会前天否决公民党议员郭家麒对行政长官梁振英的不信任动议。这个动议颠倒黑白污蔑梁振英“撕裂社会”。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回应时强调,不容恶意和随意损害行政长官的宪制地位和管治威信。立法会各大党派,包括民建联、工联会、经民联等议员均批评,反对派用违宪的“不信任动议”制造内耗,理据牵强且无新意,浪费议会时间,许多议员直斥反对派“有破坏无建设”,是“撕裂社会”的真正元凶。
不信任动议是对基本法的挑战
前天的不信任动议,已是反对派在梁振英上任一年多以来的第二次违宪动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列明立法会十项职权,其中没有一项赋予立法会可对行政长官和政府官员提出不信任动议。公权力的执行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授权来履行,法无授权不可行。基本法是一部授权法,中央没有授予立法会对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提出不信任动议的权力,因此对行政长官的不信任动议明显违宪。
反对派以违宪方式狙击梁振英,既是对基本法的挑战,也是企图打击特区政府有效施政,以撕裂香港社会,在乱中抢夺香港管治权。林郑月娥指出,“很不幸有些团体或人士在选择发表意见时,真的采取了一些撕裂社会的态度来做”。林郑的讲话,揭示了反对派才是撕裂社会的元凶。
维护特首宪制地位事关维护基本法权威
反对派用违宪的“不信任动议”恶意损害梁振英的宪制地位和管治威信,是对基本法的严重挑战。基本法赋予行政长官崇高的宪制地位。基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第五十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第六十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从上述规定看,行政长官具有双重法律地位:其一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负责执行基本法,向中央政府负责,其他机关无此地位,这表明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高于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及司法机关;第二重身份是特区行政机关的首长,行政长官指挥着行政系统的运作,这突出了特别行政区行政主导的体制。
坚决维护行政长官的宪制地位和管治威信,是从一个相当重要的方面维护基本法的宪制地位和权威。基本法全面规定了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香港特区的政治、社会、经济制度,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等。基本法具有凌驾于特区法律之上的地位,是香港特区行政、立法、司法的依据和基础。在香港这样一个法治社会里,强调基本法的宪制性地位是至关重要的。
为梁班子和公务员讨回公道
本港正面临严峻挑战,需要梁振英及特区政府集中精力有效施政。坚决维护行政长官的宪制地位和管治威信,就是支持香港;“倒梁”、“反梁”就是倒香港米。但是,自新一届政府上任以来,反对派不断挑动政治争拗,“倒梁”、“反梁”噪音挥之不去,反对派对梁振英和特区政府无休止地抹黑攻击,力图贬损梁班子和整个公务员体系的形象。前天的不信任动议,就是反对派“倒梁”、“反梁”的行径。对此,林郑月娥强调,郭家麒的发言实在“夸张失实”,就一些人身攻击、针对性的指控,她必须代表行政长官、整个问责班子和公务员体系作澄清。林郑月娥的回应掷地有声,激浊扬清,为行政长官、整个问责班子和公务员体系讨回了公道。
支持特首就是支持香港繁荣稳定
梁振英上任一年来,努力不懈,迎难而上,稳中求变,务实为民,逐步落实了其政纲及施政报告的承诺。梁振英接连推出许多有利民生措施,取得逾90项施政成果,包括推行一系列调控楼市政策、重设扶贫委员会、确定贫穷线、增加长者生活津贴、积极解决“双非”问题等,成绩有目共睹。梁振英所面对的种种困难和为香港所作努力与付出,香港市民心中有数,中央也非常清楚,一直都给予梁振英及其团队充分的肯定与支持。反对派“倒梁”、“反梁”目的是要拖垮新一届特区政府,损害的是香港的整体利益。中央坚定不移挺梁,不仅是对梁振英特首的支持,更是对特区政府和广大香港市民的支持,是对整个香港的支持。
不容反对派恶意损害特首宪制地位和管治威信,也就是不容反对派制造内耗,撕裂社会,阻碍香港发展。支持特首领导的特区政府,就是支持香港繁荣稳定和市民福祉。社会各界应给予梁振英更多的理解、包容和支持,让特区政府能够落实经济民生政策,维护市民福祉,为香港打造更好的明天。
龙子明 全国政协委员 香港青年交流促进联会创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