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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学者:反对势力是“法西斯主义者”

于行文之际这事件仍在发酵,而中间的许多事实陆续浮现,包括一系列粗口老师辱警过程的视频。回过头看,要是当天撑警察的群众不够多,和之后网上舆论的反应不利的话,今天警察的士气肯定会一落千丈,一撅不振。

  事件之后的网上舆情,还是不同情粗口老师和反对势力的多。一个刚开始还未满月的facebook网页,当中一条反映当日实况的视频,光是转发便已超过一千次。社交媒体并不能看作是民意的完整反映,但是市民普遍支持警方依法执行任务这一点是很明显的。

  但是反对势力对此仍不愿罢休,这便带到第二个问题。他们在网上继续坚持那位粗口老师冲越警方封锁界线和辱骂警方都是做对的,因为她是站在“正义”这一边。这其实是反对派“公民抗命”的一贯老调,就是“正义”高于法治。因为“民主”就可以占领中环,因为“正义”就可以不照会警方便随时游行示威,林慧思的所作所为,小事一宗而已。因此在反对派的网络地盘上,这个骂街泼妇就成了“正义老师”,值得表扬,应该撑。

  说到底,反对势力就是不承认你的法律,因而不承认执法的警察。但是且住!反对派真的不承认法律吗?要是真的这样,他们又为什么动不动便要搞司法覆核?他们真的不承认警察的权力吗?那又为何要向“警监会”投诉?他们真的认为当前的政制是不公义吗?那又为何长期出钱出力去参与这“不义”的选举?并且还坚持将来的选举一定要让他们能“入闸”才算“真普选”?

  他们自封“正义”、“民主”,根据反对势力的基本逻辑,这两条的“认受性”何来?任何人只要自命代表“公义”,便可不随便不顾法律、不尊重执法者、纠众阻塞交通、封杀其他人的各种权利和自由,这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最起码,这是一个对“公义”没有任何保障的社会,只是一个谁够大声,谁够恶便可自封为“公义”,便可藉辞“替天行道”,把对方赶尽杀绝的社会。这是一个不可能有“正义”和“民主”的社会,是一个名符其实的黑社会。这样的社会有一个专用名词,叫做“法西斯主义”。

  • 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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