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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真普联”要求撤功能组别违均衡参与原则

  香港《文汇报》刊发题为“廿四味:‘真普联’要求撤功能组别违均衡参与原则”一文,全文如下:“真普联”昨日建议,立法会最迟在2020年全面取消功能组别议席,如在2016年不能取消所有功能组别议席,亦应减少功能组别的议席,并增加直选议席。但是,取消功能组别,既违反《基本法》均衡参与的原则,也得不到立法会多数议员和商界与各功能界别的支持,因此“真普联”倡撤功能议席不切实际。此外,搞好2017年特首普选,才能为2020年立法会普选奠定基础,“真普联”绕开特首普选,大谈2020年立法会普选的问题,是本末倒置之谈。

  功能议席怎可轻言废除

  对撤功能议席之议,立法会商界与各功能界别的议员最近都已指出功能组别在立法会中能发挥工商界协助政府施政的作用,有其贡献及成就,有保留价值。而功能界别可平衡各方利益,以一人一票选出的议员亦会出现理性不足的情况,况且功能组别也可以普选产生,为何一定要取消?这些意见说明,功能组别对于均衡参与、平衡意见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功能,社会上对保留功能组别仍有很强声音,怎可轻言废除?

  1984年港英政府发布的《代议政制白皮书》,明确指出了设立功能组别的重要性:“监于本港财经界及专业人士对维系香港前途的信心和繁荣,关系重大,这些人士应有充分的代表权。”许多立法会议员尤其是工商专业界议员不同意取消功能组别不难理解。“一国两制”下的香港,保留功能组别确保均衡参与,既符合香港经济发展需要和政治现实,亦是最初设立功能组别的原意。

  功能组别体现均衡参与

  功能组别体现均衡参与,这是《基本法》规定的香港政制发展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1990年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姬鹏飞向全国人大提交《关于香港基本法(草案)及其有关文件的说明》时特别提到,香港要发展政治体制,除须符合“一国两制”的原则外,亦要以保障香港的稳定和繁荣为目的。在这个大前提下,香港政制必须“兼顾香港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既保持原政治体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又要循序渐进地逐步发展适合香港情况的民主制度”。《说明》充分阐释了《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功能组别是“香港原政治体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取消功能组别,不符合《基本法》的立法原意与原则。

  从经济上看,以工商专业界为主的功能组别所代表的行业,对经济发展和政府税收举足轻重。从立法机关设立功能组别至今,发挥了均衡参与的作用。目前立法会功能组别的30个议席,包含了全港28个界别,这些界别所创造的财富,占本地生产总值(GDP)的九成以上。香港一成的人口,负担了政府税收的九成,而这一成的人口,大部分属于功能组别选民。这说明功能组别的选举安排,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

  功能组别选举和分组点票符普世原则

  “真普联”昨日还表示,如在2016年不能取消所有功能组别议席,亦应减少功能组别的议席,并增加直选议席。他们表示,在2016年立法会选举时,应立即取消分组点票制度。但是,香港立法会功能组别和分区直选产生的议席各占半数,立法会对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式须经由直选及功能组别各过半数通过,实际上有全世界许多议会实行两院或两院混合制的影子。世界上采取两院制的国家有五十多个,其中发达国家占七成以上,英国、美国、法国、德国、荷兰、意大利、日本、加拿大、澳洲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采用两院制。英国上议院议员基本上是委任制或世袭制,由王室人员、世袭及世俗贵族和主教组成,而且人数比下议院差不多多了一倍。挪威、丹麦、瑞典、冰岛和新西兰等国家的议会,是两院混合制。因此,香港实行功能组别选举和分组点票,符合普世原则。

  早在2007年12月,时任港澳办副主任的张晓明就已明确指出,功能组别有存在价值,不能简单地把功能组别选举与普选相对立,不能将功能组别选举由普选的各种方案中排除出去。看了张晓明的这个讲话,稍有政治常识的人,就知道撤功能议席不会得到中央同意。

  “真普联”还建议在全面普选立法会议员时,可采用混合选举模式,可以分区单议席单票制,以及全港单一选区或划分多个选区,按比例代表制产生议席。凡事都有轻重缓急,先后次序,现在2017年特首普选的咨询尚未展开,“真普联”大谈2020年立法会普选的问题,有悖情理。 (作者 柳颐衡)

  • 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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