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香港在线 > 香港政情 > 正文

热闻

  • 图片

黎栋国指对任何违法行为 警方有责任执法

保安局局长黎栋国昨日书面答覆立法会质询时表示,当局十分关注有社会人士提出发动“佔领中环”的行动,重申公众集会、示威或游行人士在表达诉求时,应在遵守香港法律的大前提下,和平有序地进行。

  大公网6月27日讯(张绮婷报道)保安局局长黎栋国昨日书面答覆立法会质询时表示,当局十分关注有社会人士提出发动“佔领中环”的行动,重申公众集会、示威或游行人士在表达诉求时,应在遵守香港法律的大前提下,和平有序地进行。他表明,若有任何违法、破坏社会安宁或公共秩序的行为,警方有责任依法採取果断执法行动来维持社会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提出书面质询,表达对佔领中环运动的关心,包括警方及有关的政府部门有否制订应变方案,以确保中区各要道的交通和核心商业地带的经济活动不会陷于瘫痪;并且当局有否评估,根据现行法例,发起及参与佔领中环要道行动的人士须负上何种刑事责任。

  表达诉求也应守法

  黎栋国书面答覆,当局十分关注有人提出“佔中”行动,亦了解到社会上有不少的团体及人士关注行动对社会做成的影响,包括会扰乱社会秩序、破坏香港经济及营商环境、削弱香港竞争力、导致跨国公司撤走业务等。若有超过一万人佔领中环要道,将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影响。若有任何违法、破坏社会安宁或公共秩序的行为,警方有责任依法採取果断执法行动,恢復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而就参与“佔领中环”人士可能负上的刑事责任,当局不会就假设性的情况作出评论。但公众集会、示威或游行人士在表达诉求时,应在遵守香港法律的大前提下,和平有序地进行。他呼吁任何人士如计划举办公众活动,应及早与警方联络并商讨公众活动的具体安排。

  另外,保安局提交有关处理与公众活动手法的文件到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文件中提到,警方对在公众活动中被捕的人士提出检控前,会徵询律政司的意见,完全不受任何政治、传媒或公众压力影响,警方会以公平、公正立场执法。

  • 责任编辑:陈永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