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今日刊发“来论:戴耀廷须回答‘占中’商讨日六大疑问”一文,文章指出,面对社会各界对商讨日的种种质疑,戴耀廷等人至今都不肯正面回应,对于问题一概封嘴,与他一直强调的公开、透明大相迳庭。如果戴耀廷不是理屈心虚,现在就应出来回应。
社会对“占中”商讨日提出六大质疑,作为组织者的戴耀廷有责任作出回答。这些疑问是:一、参与商讨日绝大部分是特邀的反对派政党及团体人士,讨论是否“一言堂”?二、抽样的参加者仅100人,何以反映民意?三、抽样出席者可获车马费,一个商讨日总共要花费20万元,经费何来?是否涉及外国势力?四、普选属于香港事务,须依基本法与人大决定办事,何以要邀请外国专家来“审定”方案是否符合“国际标准”?五、外国商讨日以尊重宪制为前提,“占中”商讨日为何以挑战宪制为目标?六、七成市民反对“占中”,戴耀廷为何不回应民意结束“占中”?
“占领中环”首场商讨日将于周日在香港大学举行,意味“占中”正式揭开序幕。“占中”发起人戴耀廷日前接受访问时表示,“占中”行动与当局的主要“战场”,会逐渐转移到普选特首及政改方案上。事实上,商讨日正是戴耀廷为政改方案“制造”民意授权的工具,但戴氏商讨日不但名不副实,更引起社会广泛质疑,当中主要有七点。
参加者尽是自己友图制造民意
其一,商讨日将邀请六百名参加者出席,分组讨论有关“占中”议题,但600当中有500人却是“预先邀请的运动支持者”,当中包括反对派政党人士、议员、地区人士,也包括一些社运团体代表,而他们都有一个共通点:都是“占中”运动的支持者。商讨日中六分之五的参加者都来自同一个阵营,都同样表态支持“占中”,得出来的结论自然是高度统一,支持发动“占中”行动。如此“一言堂”式的讨论试问有何意义?是否只是为“占中”做一场“大龙凤”?
其二,主办单位称透过锺庭耀的港大民意研究计划,抽出100人参与讨论,但主办者及后又表示因资源不足,无法做到全民随机抽样,加上只抽出100人,取样比例过低,将会出现极大的误差率,绝不能反映社会民意。而且,100人相比起支持“占中”的600人根本难成气候,最终愿意出席商讨日也主要是支持或同情“占中”人士,原因是反对“占中”者一听到有关调查恐怕立即挂断电话,怎可能会参与这场闹剧?这样一个不科学、漏洞处处、偏颇不公的抽样,试问有何可信性?其意见又如何反映真实民意?
经费从何来是否涉及外国势力?
其三,主办单位为每名经抽样出席商讨日的参加者提供100元车马费,100人就要花费一万元,单单一个商讨日,包括车马费、租用场地费、宣传费以及各种杂费,就要花费20万元,还未计及聘请锺庭耀的费用。这对于一个没有进行公开募捐的“占中”行动来说,无疑是过分慷慨,而且市民参与商讨日理应自愿,期望就政改反映意见,如果涉及金钱难免影响讨论的客观性。市民不禁奇怪,究竟“占中”经费从何而来,既不用如其他反对派政党般四处筹款,却有能力举办多场大型活动,印制大量宣传品,当中是否涉及外国势力的基金会捐赠,这攸关行动的背景,戴耀廷必须交待。
其四,戴耀廷表示商讨日当天,会有外国的专家学者参与其中,而经商讨日收集到的普选意见,将会交由一个所谓“国际专家委员会”来审定“是否符合国际标准”。即是说这班所谓外国专家将成为商讨日的“把关者”。然而,特首普选属于本港政治事务,必须依据基本法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办事,国际标准可以参考但绝不能凌驾于宪制规定之上。商讨日却公然以外国专家来审定普选方案,这是公然引外力干预香港事务,戴耀廷是否要拆除本港普选的法治轨道?
民意反“占中”戴耀廷何以不尊重?
其五,“占中”发起人不断强调商讨日是参考外国的做法而来,但根据最先提出商讨日概念的两名美国学者费希肯(Fishkin)与艾克曼(Ackerman)原意,商讨日的重点有二:一是全民参与、二是凝聚共识。但戴耀廷的“变种商讨日”,却只是徒有其名,在操作上与原意背道而驰,只是由“自己友”闭门造车制造虚假民意。而且,外国商讨日讨论的多是实质性政策,是在宪制与法律容许下的建议,断没有如戴耀廷等人般以商讨日来讨论是否进行公民抗命,是否挑战基本法与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就如外国不可能出现一个商讨日去讨论是否要“独立”一样,请问戴耀廷如何自圆其说?
其六,既然商讨日声称是要求取民意,那麽,主流民意他们理当尊重。香港研究协会最新的民调就显示,60%受访市民表示反对“占中”行动,更有87%受访市民表明不会参加“占中”。而多个民调都显示,七成市民明确反对“占中”。民意已经相当清楚,戴耀廷实在没有必要花这麽多精神时间举办商讨日来寻求民意,也不必聘请屡受外界质疑的锺氏民调,只要看看民调结果就应立即结束“占中”行动。如果高达七成市民反对“占中”,他们都置若罔闻,所谓商讨日所得出来的方案又怎可能代表民意?
面对社会各界对商讨日的种种质疑,戴耀廷等人至今都不肯正面回应,对于问题一概封嘴,与他一直强调的公开、透明大相迳庭。如果戴耀廷不是理屈心虚,现在就应出来回应以上的六点质疑。(作者黎子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