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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宇文剑
梁振英视房屋政策为众多政策的重中之重。要起楼就得有土地,但遇到地区阻力甚多,这就令人想到地区事务的民粹主义有扩大的趋势,政府要出动九牛二虎之力与“地区势力”周旋,施政更多一重困难。 一个人当初买了一层“无敌海景”的豪宅,没几年前面即有声气说要起楼,自己窗前的美景很可能会化为乌有。这确实值得同情,但似乎仅限於同情,如果说“可以司法覆核”以阻止政府或地产商在那里起楼,按常理推断该是不大可能的。 又如果当初你买一层楼,为的是旁边有方便你的一间专门店子,为别区所无。你入伙後,店子却关门大吉,你也徒叹奈何。店子有迁徙的自由,有结业的自由,这是除店子老板外,任何人都无法阻止的。 再如你在心仪的学校旁边买楼,为的是方便孩子能入读这间学校,但没多久,学校遭“杀校”,这又是谁也没法改变的,你要司法覆核就随便你,但法院会否受理,受理的话你胜数又有多大,都是疑问。 总之,你买的一层楼,应该只有这层楼的业权属於你,这层楼以外的周围环境是不能由你作主的,你可以给意见,但搞到诉讼法庭就显得自私兼霸道了。 另一方面,政府有意放权给区议会,其实应该再三考虑。昔日两个市政局内有官守和非官守议员,由於行政机关有一定的主导能力,地区事务有两局处理,较如今有效率得多。改变区议会的惯常机制,便要翻查旧日档案,也要了解今天区议员也需选票的现实,有些选区细得只有一两幢大厦的范围,那麽大厦业主不要什麽“屏风楼”,该“区”区议员不理三七二十一肯定附和。当然,一两幢大厦嘈嘈闭尚且难成气候,但当很多区的区议员都为捞选票而阻碍政府起楼时,问题便复杂多了。 民粹主义泛滥的话,民粹之後就是暴民政治,政制改革中区议会的这部分也必须考虑整个形势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