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6月30日訊(記者鄧滔 )一名電器技工涉嫌於旺角暴亂事件當日,在相關地段偷取一部屬不知名人士的手提電話,因而被控以一項「偷竊」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承認控罪,被判入獄4周,緩刑2年。
本案被告為報稱電器技工的陳鴻禧(29歲),他被控以一項「偷竊」罪,指他於2016年2月9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某處偷竊一部白色Samsung Note 5手提電話,而上述物品為一名不知名人士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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