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5月26日訊(記者黃裕慶) 警方發言人表示,截至今日(26日)為止,警方共接獲十七宗未經授權的股票交易案件,涉及的交易金額約四千多萬元。
發言人補充說,警方與金管局一直保持緊密聯繫,而上述案件現正由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調查中。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 第161條,涉案人士可能干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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