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主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滿記」交出鋪位 大公報記者 鄧滔攝
大公網5月24日訊 (記者 鄧滔)連鎖甜品店「滿記」位於西貢的總店,涉嫌於上月租約滿後拒絕搬遷。有見及此,業主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收回舖位及索取「滿記」佔用該舖位期間的費用。
入稟狀指,原告為普通道10C號業主何愛娣,而何於2013年與被告滿記甜品有限公司簽下租約,以每月3.8萬港元把有關舖位租給「滿記」,租約為期3年,並於上月3日屆滿。惟滿記仍然未交出舖位,又拒絕搬遷,故何入稟高法院要求收回該舖位,並需要滿記一方支付現時市價的每月租金5萬3千元,直至他們交出有關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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