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5月19日訊(記者梁康然)再有印尼女傭報稱遭僱主受無理對待,印傭Riyanti入稟區域法院,指僱主黃寶珠(譯音)阻止她回鄉為丈夫奔喪。幾年後她懷孕,僱主得知後不斷用粗言穢語辱罵,又去檢驗性病及愛滋,最後將她解僱。Riyanti稱身心受創,要求僱主賠償12.1萬,另追討在港分娩的額外支付約11萬港元。
入稟狀指,Riyanti與被告簽下兩年傭工合約,在2010年1月起來港為被告工作,及至同年4月Riyanti的丈夫突然過身,但被告拒絕Riyanti回鄉奔喪要求,更稱回要奔喪就先終止合約。事隔一年後,被告才讓Riyanti請假12日返鄉拜祭丈夫。
及後傭工合約屆滿,Riyanti續約時希望追回14日有薪假期,但被告拒絕批假。Riyanti先後三次與被告續約,留港工作至本年。在本年4月5日,Riyanti身體不適入院,被院方證實有身孕。被告得知後,就不斷以粵語英語辱罵她是淫婦、蕩女、臭X等。隨後強拉她去檢驗愛滋及性病等。被告在家時更不斷用消毒劑噴擦Riyanti的物品。最後被告決定解僱她,並押她到機場。
不過Riyanti未有回國,偷偷從機場回市區。至昨日入稟指被告違反《僱傭條例》、《性別歧視條例》索償合約損失約12.1萬元,另因被告行為而令她需在港分娩的額外支付約11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