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員機欠款案 解款員認為求籌錢結婚犯案

  大公網5月18日訊(記者梁康然)一名解款員為求籌錢結婚,竟監守自盜以工作用的鎖匙及密碼,偷走自動櫃員機內共168.8萬元。涉案被告文冠新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法官林嘉欣決定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二再判刑。

  被告文冠新現年30歲,犯案前五個月才入職解款公司工作。控罪指,被告在本年1月22日凌晨於油塘大本型商場港鐵樓層內,盜取自動櫃員機內168.8萬元。控方案情指,被告在事發日突然取臨時病假未有上班。

  被告行事前,按保安程序先致電有關銀行,訛稱需要打機自動櫃員機工作,暫時關掉警報系統,之後再利用公司發放予解款員的鎖匙及密碼,打開自動櫃員機取走機內現金,共約2300張鈔票,涉款168.8萬元。

  及後銀行發現失款報案,警方翻查大本型商場的閉路電視,發現犯人熟練地在一分鐘內打開櫃員機取款離開,而犯人所穿的波鞋,與被告平時工作時被錄下的影像相同。警方遂前往被告居所調查,起出約110萬元鈔票及犯人的波鞋,人贓並獲。在警誡下,被告稱其餘約50萬元改交予一名內地朋友。

  庭上透露,被告無案底,在入職護衞公司後,於內地認識到女友,他急於結婚及計劃在婚後開小食店,為找快錢在案發前二周左右開始計劃本案。

  法官林嘉欣指本案涉及金額大,需考慮案例,決定將案件押後至5月24日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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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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