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5月16日訊(記者梁康然)一名曾參與佔領行動及「鳩嗚」反水貨客的女子,檢獲一部手提電話後拾遺不報,更勒索機主。涉案的20歲被告畢慧芬承認一項勒索罪,更稱自己有「認知功能障礙」。法庭決定先取被告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至5月30日再判刑。
案件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處理,被告原定不認罪,至昨日改口認罪。案情指,被告報稱是物業經紀。她在2015年1月7日檢獲一部iphone4s,及後業主聯絡上被告,希望被告交回手機。但被告索價3400元,才願意交還手機。機主口頭上答應,暗中報案,並約定被告在葵芳站A出口交收。被告現身後即被告在場警員拘捕。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過去無案底,犯案只是一時貪心。另外又呈上醫療報告,指被告近年才被告確訝有腦部發育問題,有認知功能障礙問題。裁判官決定判刑前,先取被告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至5月30日。據資料,被告曾在佔領行動時活躍於旺角佔領區,被冠以「女村長」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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