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5月13日訊(記者葉漢亮)前年九月學生衝擊公民廣場,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前學聯秘書長羅冠聰及周永康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及「參與非法集會」,共四項罪名。控方稱,當時政總已加設圍欄,不是一般對外開放,由被告衝擊政總閘門一刻,已超越和平集會界線。案件押後至下月29日宣佈裁決。
控辯雙方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控方指,涉事的抗議集會在事前並無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現場早就被圍欄包圍,亦關上出入口,明顯不是對外開放,同時被告當日下午已討論衝入公民廣場計劃,該行為顯然非自然發生,當他們進入政總一刻,必然料到到保安或警察阻撓,過程中要使用武力進入,已超越和平集會界線。
控方又指出,周永康在作供時多次「有可能」、「不記得」及「不肯定」作回應,而羅冠聰不時停頓一段時間才回答盤問,認為三名被告證供不可信、不可靠,希望裁判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
辯方陳詞就指,警方過去對示威集會有酌情權,而被告在涉案行為,最終並無損毀財物,強調被告與示威集進入公民廣場,只是表達意見行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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