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羅鈞滿認醉駕候判

  大公網5月11日訊(記者梁康然)無綫藝人羅鈞滿涉嫌醉駕被控,昨日被告於觀塘裁判法院應訊,並承認一項醉酒駕駛罪。裁判官指,被告酒精呼氣測試結果超標三倍,大有可能判處監禁。但判刑前先取被告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至6月27日判刑。被告予1萬港元保釋候判。

  被告羅鈞滿(32歲)於本年3月26日凌晨4時左右,駕車時於太子道東被警方截獲,及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62微克,即被警方帶返黃大仙警署作進一步酒精測試,結果測出被告呼氣酒精含為72微克,比法定22微克上限超標三倍,警方遂控以被告醉酒。

  昨日被告認罪後,辯方解釋當日被告與新朋友多飲兩杯白酒,才會超標。但裁判官不信納有關說法,直指如兩杯白酒就超標三倍,就需要「一公升一杯」。裁判官直言,按法例酒精呼氣測試超標三倍即可判監,但決定先取被告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案發押後六周再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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