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5月6日訊(記者李永青)長虹佳華控股(08016)表示,該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向聯交所遞交上市轉板申請,並隨後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向聯交所重新遞交申請(第二次申請)。由於自遞交第二次申請起已過去六個月,故第二次申請已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失效,且於目前並無重新遞交申請。然而,於該公司董事會認為合適時,該公司可能重新遞交上市轉板申請。董事會認為,第二次申請失效並無對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現有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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