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5月6日訊 (記者鄧滔)已解散的學民思潮前召集人林朗彥涉嫌於2013年11月,特首梁振英到沙田出席施政報告地區諮詢會期間,在場外參與非法集會,因而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惟感化官早前主動寫報告給法庭,指被告在履行社會服務令期間,「玩失蹤」,不接電話、遲大到等,故裁判官今日決定將林還押至5月20日,以待索取進一步報告,再決定他是否需判監。
裁判官今日在庭上引述感化官報告,指報告顯示被告沒有遵從感化官的指示,表現並不理想。林朗彥聞言承認,自己有很多疏忽及態度問題,但仍然希望完成社會服務令。他又辯稱,自己因正就本案及另一宗反新界東北發展衝擊立法會的案件履行社服令,故混淆了兩宗案件約見感化官的日期。
裁判官決定將他還押至本月20日,以待索取進一步報告,再決定他是否適合接受社服令,還是需以判監替代。
據悉,林朗彥在屯門進行感化服務時,聲稱「無錢食飯」要提款,但他前往深水埗提款後,則一去無回頭。
案情指,林朗彥(21歲)涉嫌於2013年11月24日,梁振英到沙田官立中學進行2014年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地區諮詢會期間,與十多名不知名人士在場外無視警方的勸阻,先後推撞及衝擊警方的鐵馬和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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