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北辰就漏報表致歉 並稱會補回向立會申報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記者麥潤田攝

  大公網4月20日訊(記者黃昱)有傳媒報道指新民黨常務副主席田北辰與太太在1997年開設一間離岸公司;但他在2012年擔任立法會議員及扶貧委員會,都無按要求申報這公司的股份。田北辰今日主動回應有關報道,他就漏報衷心致歉,強調自己不是存心隱瞞,會補回向立法會申報。田北辰表明,直至傳媒聯絡自己,才得悉具體情況,並已經著同事跟進有關資料,檢查有沒有其他在1995至2005年間註冊、但沒有紀錄的公司。

  田北辰解釋,資料中涉及到資產是由一位自己非常信任的財務助理負責記錄。由於該名財務助理在1995至2005年間離職,因此沒有記錄公司成立,亦沒有在出任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時申報。他續指,涉及有關離岸公司的唯一資產只是深圳高爾夫球會的會藉,直至1年多前高爾夫球會通知他續會,自己才得悉持有該公司股份,因此在2015年出任扶貧委員會委員及2016年出任區議員時,已經申報了這間公司,形容資產是「失匙的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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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孟展 DN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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