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4月19日訊(記者黃昱)勞工處日前發布《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草擬本,加強規管中介所及有關執法,以促進業界的專業水平和服務質素。民建聯向當局遞交請願信,詳細列出建議,希望政府能夠透過各個方面,保障勞雇雙方的利益。
民建聯認為本港現行制度對職業介紹所的監管並不全面,外傭貨不對辦,跳工等問題時有發生。民建聯主席李慧琼,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區議員劉佩玉等十多人今日下午到勞工及福利局情願,並向當局遞交建議書。
民建聯提出的建議包括增撥資源予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組;增設外傭合約試用期;規定外傭辭職後必須返回原居地;常規化「斷約」外傭審查機制,了解外傭提前解約的次數和原因,如有懷疑則應拒絕外傭的簽證申請;雇主向入境處申報終止外傭合約時,必須清楚交代外傭工作表現及離職原因;要求海關積極收集中介公司不良營商的情報;引入職介所登記冊等,為了進一步保障僱傭雙方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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