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4月15日訊(記者許嘉信)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有組織自稱政治團體,宣揚「香港民族」、「香港獨立」,明顯違反基本法,因此不批准註冊乃合情合理,坦言這些專門犯法,或者有犯法意圖的組織,是沒可能批准註冊。
本身是城大法律系副教授的梁美芬認為,討論「港獨」問題必須有尺度,若有人成立政團,聲稱不明白什麼是「主權」,「一定要說『港獨』是2047年之後的選項,之後不斷宣揚這個立場,又舉行講座」,這已經帶有組織性和分離主義,以分離香港與國家關係為目的,不僅是討論層面。
梁美芬又認為,香港回歸後一直不存在主權問題,「一國兩制」50年不變,即使到了2047年,社會可以討論香港是否維持資本主義制度,還是轉變為其他制度,但仍需以「一國」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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