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競爭條例》實施以來接獲45宗投訴

  大公網4月11日訊 (記者張月琪)《競爭條例》實施以來,通訊事務管理局接獲45宗相關查詢及投訴,主要涉及電訊業務,已完成調查個案中,暫未有投訴成立。而因應市場對2G需求降低,通訊局建議,2020年到期的2G頻譜,優先指配予電訊商的頻譜比例將減少。

  通訊局去年接獲2571宗有關電訊服務的投訴,當中1479宗涉及流動服務,610宗涉及互聯網服務,402宗涉及固網服務。《競爭條例》於去年12月中實施,通訊局至今接獲45宗相關查詢及投訴,六宗表面證據成立,兩宗完成調查,但沒足夠證據顯示投訴成立。通訊事務總監利敏貞指出,投訴主要涉及偏遠地區的電訊服務費昂貴,但通訊局調查發現,電訊商並非有心「抬價」,而是沒足夠經濟誘因吸引更多營運者入場。

  通訊局今年二月份建議,將2020年到期的900MHz與1800MHz,即主要用作2G部分的頻譜拍賣進行諮詢,諮詢期至下月18日。局方建議,其中五分一頻譜可由目前電訊商獲優先指配,與2014年將2100MHz頻譜中的三分二優先指配相比,比例大幅降低,主要因為因為2G需求較低。通訊局主席何沛謙稱,2G服務需求雖減少,但仍有一定需求,尤其是旅客,當中以內地旅客居多。通訊事務副總監(通訊)梁仲賢稱,局方將要求投得頻譜的機構,三年內提供2G服務,業界現仍研究方案,尚未表達意見。

  不過,部分電訊商已將現有900MHz頻譜重整作4G用途,例如數碼通(0315)等,就原有頻譜作投資。利敏貞認為,情況就如2014年重新拍賣3G頻譜一樣,競投成功者可做3G服務,如果電訊商將頻譜已經重整為4G的話,也可參與拍賣,繼續利用現有方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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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寻 D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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