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會副會長彭韻僖/記者何嘉駿攝
大公網4月9日訊(記者許嘉信)近年本港社會上愈來愈多人選擇以暴力手段表達訴求,令人憂慮法治受到衝擊。律師會副會長彭韻僖坦言「以暴易暴」絕不可行,「以眼還眼,舉世皆盲」,又認為守法是彰顯法治的表現,市民不應以自己的喜惡來選擇是否遵守法律。
彭韻僖今日出席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的研討會時表示,香港是一個包容社會,一些法律條文具備道德基礎,例如規範市民不可傷害他人的身體和財物等。然而,現時社會上有人認為只要他們的目的正確,即使違法亦無可厚非,甚至相信暴力,認為凡事只可以用非常手段、暴力行為解決問題。
彭韻僖其後引述時任署理首席終審法院法官陳兆愷,在2013年就時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被「搶咪」一案所作的終審判決判詞指,訴諸暴力或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不能解決問題,相反會弄巧成拙,失去別人的同情和支持;而表達自由不僅要以和平,還要以合法的方式進行。暴力或非法手段無法自圓其說,還可能需負上刑事法律責任。
彭韻僖坦言,「以暴易暴的方法絕不可行,如果大家都以眼還眼,就會舉世皆盲」,認為所有市民都有被尊重的權利,同時亦有義務要遵守法律,但有些人卻基於其個人價值觀而對法律有不同詮釋,從而選擇守法或不守法,此舉當然會影響法治。她說,作為民主社會,不同人士有不同立場是健康現象,但如果人人都堅持立場,凡事只以『民主』和『非民主』看待,而不尊重法律,這樣就很容易發生衝突,造成社會分化。「我不希望香港社會會變成這樣,為達到自己的目的,就算傷害到人,都認為自己無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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