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棟國:梁振英女兒遺失行李事件不存在「特事特辦」

  大保安局長黎棟國(中)及民航處長羅崇文(左)續向記者就特首女兒遺失行李事件解畫 大公報記者 陳卓康攝

  大公網4月8日訊 (記者 陳卓康)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強調,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遺失行李事件不存在「特事特辦」。

  他解釋,香港機場提醒旅客手提行李跟身,是為方便檢查速度快,世上所有機場都有旅客丟失行李在禁區外的情況,遺失物件的檢查程序一般較長,由職員攜行李需要進回禁區做法符合基本要求 ,但要符合確認物主、通過正常安檢及不會引致飛行風險三個條件。

  他說,旅客在櫃位做登機手續時,航空公司確認寄艙行李屬於旅客,該階段行李都未安檢亦已離開旅客身邊,但所有行李都會查清楚經安檢程序才上機。

  他重申機管局昨晚的聲明,強調以前都有例子,否則機管局不會說沒有違反機場保安程序,最重要是確保行李進入禁區前符合安檢。就梁頌昕事件而言,機管局、機場保安及航空公司人員在現場根據當時情況作出決定,知道如何處理,不覺得是「特事特辦」。

  民航處長羅崇文稱,沒有統計機場遺失行李數字,任何機場一定發生違失行李情況,航空公司及機場保安會處理,不認為是「特事特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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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家宁 DN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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