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錦星和「慳神」混入「地球保衛戰隊」,宣傳節能訊息。記者吳卓峰攝
大公網4月1日訊(記者吳卓峰)環境局推出首份《戶外燈光約章》,獲全港4000多個商戶響應,承諾最早於晚上11時後「熄燈」。簽署《戶外燈光約章》的機構,涵蓋不同界別,包括地產發展、物業管理、酒店餐飲、零售、銀行、戲院,以至學校、公用事業及非政府機構等。

《戶外燈光約章》獲4000多間商戶簽署及支持。
簽署機構承諾在預調時間關掉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若簽署機構由晚上11時至早上7時遵守關燈承諾,可於明年獲頒發「鉑金獎」認證;由午夜12時到早上7時關燈的機構,則可獲「金獎」。
黃錦星則稱,推行《約章》有助提升商戶和機構,對戶外燈光造成的光滋擾和能源浪費問題的關注;亦可鼓勵他們改變做法,避免晚間亮起不必要的戶外燈光。他續稱,熜燈不僅可為居民帶來理想作息環境,亦可節約能源,推廣低碳生活,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深遠影響。

麥瑞琼(中)稱,跨國公司總部對各地的招牌宣傳有嚴格要求,認為香港分店一般未能獨立決斷能否熄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