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審理 大公報記者 鄧滔攝
大公網3月24日訊(記者 鄧滔) 七名警員被指於前年10月「佔領」示威活動期間,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進行非公開的審前覆核,而有關案件早前已定於6月1日開審,預計審期為20天。
七名警員今日分別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清洪、大律師蔡偉邦,以及大律師鐘偉強等代表。
控罪指,他們涉嫌於2014年10月15日,在香港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變電站外,意圖使曾建超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當中一名警員另涉嫌於同日在中區警署內襲擊曾,被加控一項 「普通襲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