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襲警案提堂前遭臨時取消

本案原定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但遭臨時取消 大公報記者 鄧滔攝

  大公網3月21日訊(記者 鄧滔) 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涉嫌於前年10月「佔領」活動期間,襲擊11名警員及阻差辦公。案件原定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但突然取消。而本案早前已排期於4月11日開審,暫定審期為五天。

  本案被告為曾健超,他早前否認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四項 「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

  首項控罪指,曾健超涉嫌於2014年10月15日,在香港金鐘龍和道隧道西行線東面入口上面的花槽,襲擊11名警務人員,包括警長黃凱文、張善衡,及九名警員,即張嘉恒、李俊傑、林展恒、徐康盛、何德章、劉浩明、黃信偉、黃偉諾、周修民。其餘四項控罪則指,曾健超於同日在有關地點,分別抗拒四名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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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家宁 DN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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